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区别

2024-05-13

1. 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区别

法律分析:唯一区别在于财政收入,纯公益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经常需要财政拨款补贴,准公益事业一般财政收支平衡,半公益事业单位以盈利为目的,很少接受财政补贴。纯公益事业单位大多数是财政拨款性质的比如说最常见的学校、福利院、收容所等等这些机构大多属于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公益性较强多半不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设立的。准公益事业单位比如说科研院所,他们大多带有公益性质,为公共服务,但由于事业单位改制他们也可以自己创收,但多半还是有财政资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区别

2. 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区别

唯一区别在于财政收入,纯公益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经常需要财政拨款补贴,准公益事业一般财政收支平衡,半公益事业单位以盈利为目的,很少接受财政补贴。纯公益事业单位大多数是财政拨款性质的比如说最常见的学校、福利院、收容所等等这些机构大多属于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公益性较强多半不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设立的。准公益事业单位比如说科研院所,他们大多带有公益性质,为公共服务,但由于事业单位改制他们也可以自己创收,但多半还是有财政资助的。
一、非盈利性机构和盈利性机构的区别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非营利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包括艺术、慈善、教育、政治、宗教、学术、环保等等。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类组织的主要特性。
营利性组织:是要实现经营利润的;而非营利性组织,一般从事公益性事业,是不实现利润。因为盈利性组织,是搞生产、销售等产业,他们的经营活动的目的是实现利润,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的;而非盈利组织,是国家、企业、个人无偿出资组织的机构,无偿的给社会提供服务的。
二、担任保证人要符合什么条件
保证人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
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
3.禁止提供保证的主体。下列主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1)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3. 公益性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

公益性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

(1)、两者的服务对象和受益人群是不同的,公益性岗位服务对象为居民公益活动,事业型岗位是服务于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


(2)、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而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3)、公益性岗位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摘要】
公益性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提问】
公益性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

(1)、两者的服务对象和受益人群是不同的,公益性岗位服务对象为居民公益活动,事业型岗位是服务于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


(2)、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而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3)、公益性岗位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回答】
人员待遇和工资来源?【提问】
有什么区别吗?【提问】
公益岗位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为了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设置的三支一扶等项目岗位。多省规定,这类公益岗位的大学生,在服务期满后,可以由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就职,使用事业编制,这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没有什么区别。

另一种公益岗位,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解决当地就业问题,由政府出资,在社区、街道等部门设置公益岗位。主要是城市管理、行政辅助、后勤服务等。以简单劳动为主,工资较低,参照居民人均收入,定期不定期进行调整。这类公益岗位,是临时工性质,不能使用事业编制,和事业单位有着严格的区别。【回答】

公益性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

4. 公益性事业单位分类

国家在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中,计划2012年开始启动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所谓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留下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此次改革部署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这样分类也可以看作是按照公益属性的纯粹程度来划分的,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出资保障的,不再允许其存在经营性活动。比如乡镇诊所、社区医院等就属于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义务教育是不可以产业化的,属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高校、职业教育、综合医院等,应该属于准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允许其部分市场配置资源,但不允许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
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5. 什么是公益性事业单位

1、纯公益事业单位大多数是财政拨款性质的比如说最常见的学校、福利院、收容所等等这些机构大多属于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公益性较强多半不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设立的。
2、准公益事业单位比如说科研院所,他们大多带有公益性质,为公共服务,但由于事业单位改制他们也可以自己创收,但多半还是有财政资助的。
3、半公益事业单位就是那些带有盈利性质的单位,典型的医院,虽然有公益性,但从其自身的经营目的出发多半带有盈利性,资金来源多为自收自支,财政上不过多干预。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益事业单位

什么是公益性事业单位

6. 什么是公益性事业单位

公益事业单位即政府或社会力量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而设立的专门从事公益事业工作的单位。 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企业。
主要包括自来水生产供应系统、公共交通系统、电气热供应系统、卫生保健系统、文化教育系统、体育娱乐系统、邮电通讯系统、园林绿化和调查队系统等。
公益事业单位分类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单位和组织。
2、从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单位和组织。
3、进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改善的单位。
4、发挥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职能作用的单位和组织。

扩展资料

公益属性内涵着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并非不能有经营活动。筹集从事公益服务所需资金,可以是政府拨款、社会捐赠,还可以是经营收益。将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的功能,简单理解为禁止经营活动,政府宏观管理就会落入缘木求鱼的境地。
误区一:误读“强化公益属性”。强化公益属性是一个社会视角,从宏观管理来看,应指结果,而非过程;是指功能,而非要素。
公益属性是事业单位存在的法理基础。事业单位存在的合理性就是基于公益服务的提供。公益属性区别于行政性、市场性,所以公益属性的功能需要与之匹配的组织来实现。
承担行政职能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追逐利润的单位,都应排除在公益事业单位体系外。不应只看其登记的单位性质,而应看其实质。
只有以提供公益服务为目标的单位,才属于公益类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文化机构等可以是事业,即社会化;也可以是产业,即市场化。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一刀切,不能一律都要求强化公益属性。
误区二:坚持公益属性就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从国际惯例看,各国都对公益组织进行了一些限制,主要是禁止分配经营活动的盈利。
其含义是:第一,公益组织是非营利的,并不是说公益组织不能从事经营活动,而是其所得盈利必须用于公益。
第二,公益组织也可以盈利,但是它不能将利润在投资者及其成员之间进行分配,而是继续用于公益活动。
第三,对公益组织的营利活动进行限制,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等进行间接限定,以此确保其公益性。也就是说,只要将所得收益用于公益事业且不与营利企业竞争,公益组织就可以从事与其目标相关或无关的经营活动或商业活动。
第四,国外公益组织的收入来源是多元化的,包括政府资助、经营收入、捐赠收入等,而且经营收入是欧美国家的公益组织收入的最大来源,它包括服务收费、商业经营等多种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益事业单位

7. 公益性事业单位如何分类?

国家在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中,计划2012年开始启动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所谓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留下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此次改革部署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这样分类也可以看作是按照公益属性的纯粹程度来划分的,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出资保障的,不再允许其存在经营性活动。比如乡镇诊所、社区医院等就属于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义务教育是不可以产业化的,属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高校、职业教育、综合医院等,应该属于准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允许其部分市场配置资源,但不允许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
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公益性事业单位如何分类?

8. 公益一类的关于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1、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指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举办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功能特点,划分为两种类别: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2、社会行政类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一、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因为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门如房管局、规划局等,有的地区是行政单位,但有的地区是事业单位,所以老百姓统称政府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很多地方政府发文也以此为统称,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等。  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  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工资,一般是全额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