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属于资源税吗

2024-05-20

1. 水资源税属于资源税吗

一、正面回答不属于。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这七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二、分析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规定的情形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应当考虑合理损耗因素。疏干排水的实际取用水量按照排水量确定。疏干排水是指在采矿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地下水层、发生地下涌水的活动。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三、资源税的税目有哪些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这七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

水资源税属于资源税吗

2.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含)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含)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四十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或未依法取得年度取用水计划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外,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在《试点省份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试点省份的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税额为每千瓦时0.005元。跨省(区、市)界河水电站水力发电取用水水资源税税额,与涉及的非试点省份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不一致的,按较高一方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四十九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3. 水资源的水资源税开征

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水费,包括三部分:自来水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跟水资源税互不相干。污水处理费,相当于政府部门提供公共物品而需要交纳的费用,是根据污水排放量来向使用者征收的。因此,污水处理费还应该由主管部门来征收。而水资源费才需要转化为水资源税。如果开征水资源税,首要问题是界定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从资源的角度分析,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范围,无论是使用者还是开采者,都应该征税。对水资源开采者征税,意味着今后矿泉水等相关开采者也在征税之列;对使用者,涵盖的范围包括工业、居民、农业等,而最容易引发争议的是居民饮用水。那么是否会出现双重征收的技术问题?我不是税务专业的,不清楚,但希望相关部门重视。范围定下来了后如何确定水资源税的税率呢?从当前情况来看:煤电涨价、烟酒涨价、水也要涨价......水资源税价的确定,无疑牵动着大家的神经,但是与之相伴而生的问题是费改税之后,征收体制将发生变化。当前,对水资源费,全国各地的征收机构并不统一。资源税已经明确为地方税种。毫无疑问,水资源税的征收将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而水资源税由谁来收取,征收体制的变革在所难免。

水资源的水资源税开征

4. 水资源税怎么申报

一、征收对象及计算公式: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7〕42号,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江、河、湖泊(含水库)等水资源)、地下水(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地热、矿泉水暂不纳入水资源税征税范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一般企业水资源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即墨地区一般企业地下水为1.5元/立方米,地表水为0.4元/立方米)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纳税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按以下规定征收水资源税:(一)超计划(定额)10%以内(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二)超计划(定额)10%—30%(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三)超计划(定额)30%以上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
    二、申报流程 
1、申报网址:企业应在“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将本期的实际取水量上报,经审核通过后生成《水量核定书》。
  企业上报信息后,水利部门对上报的用水量信息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予以驳回重新申报或是做出异常情况说明,例如用水量突然比计划用水量减少情况,水利部门肯能上门实地核查取用水情况。审核无误的予以通过,生成《水量核定书》。地税局根据水利部门传递的《水量核定书》征收水资源税。 

5. 怎么样计算中国的水资源?

我国水资源总量约为2.81万亿立方米,约占全球水资源总量的7%,居世界第六位。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中国水资源较为匮乏。从人均水资源占有情况来看,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计算,人均水资源量为2,125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被列为世界人均水资源贫乏国家之一。从水资源的分布情况看,我国呈现东南多西北少,山区多平原少的状况。全国约81%的水资源集中分布在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广大北方和部分沿海地区水资源严重不足。

韦伯咨询根据相关资料统计,全国663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常年供水不足,110个城市严重缺水。华北、西北、辽中南、山东及沿海部分城市资源供需矛盾尤为突出。预计到2030年,中国人均拥水量可能还要下降20%,达到国际上公认的“水荒”标准。中国600座城市中有60%的城市正在面临用水短缺。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二、全国水资源供应情况
供应方面,2006年-2017年,中国供水总量呈现出稳步上升的态势。从来源的角度来看,用水主要来源于地表水和地下水两部分,其中地表水是供水的主要来源,其供给量占供水总量的80%左右。根据中国工程院《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报告》,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发展和经济发展,中国供水行业的需求与供给将保持稳定增长,到2030年,中国国民经济用水需求量将达到7,000亿至8,000亿立方米。其中,城市供水需求量增长将领先于其他方面用水需求量的增长。

三、全国水资源需求情况
需求方面,2017年,全国经济稳定增长,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水务行业所处的宏观经济形势持续向好,2017年全年总用水量609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0.8%,总供水量基本稳定,其中,生活用水增长2.8%,工业用水增长0.2%,农业用水增长0.6%,生态补水增长1.7%。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78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49立方米,下降5.9%。近年自来水用量基本稳定,自来水需求可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和生产经营用水(包括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其中工业用水是用水主体。

怎么样计算中国的水资源?

6. 资源税如何计算?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即按照固定税额从量征收。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一、原油 8-30元/吨
 
  
 
 二、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三、煤炭 0.3-5元/吨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元&#储7;吨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七、盐
 
 固体盐 10-60元/吨
 
 液体盐 2-10元/吨
 
 国家为了发挥资源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功能,在确定资源税税额时,根据资源贮存状况、开采条件、资源优劣、地理位置等客观存在的差别而产生的资源级差收入,实施差别税额进行调节。
 
 资源条件好的,税额高一些;资源条件差的,税额低一些。所以各个地方的资源税税率是不一样的,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确定。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的依据。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具体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另外,对一些情况还做了以下具体规定: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3)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行销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以原煤入洗为例,洗煤这一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是这样计算的: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数量÷入洗的原煤数量)×100%洗煤的课税数量=洗煤的销量、自用量之和÷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块煤、洗末煤等。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选矿比的计算公式如下: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的原矿数量5)纳税人以自产自用的液体盐加工固体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团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资源税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作为课税数量。由于对盐征税的品目既有固体盐,又有液体盐,而且液体盐与固体盐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为确保对盐征收资源税的不重不漏,根据现行税法有关规定,应按如下不同情况分别确定盐的课税数量:①纳税人生产并销售液体盐的,以液体盐的销量为课税数量。②纳税人以其生产的液体盐连续加工碱等产品(固体盐除外)销售或自用的,以液体盐的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如果没有液体盐移送使用量记录或记录不清、不准的,应将加工的碱等产品按单位耗盐系数折算为液体盐的数量作为课税数量。例如,某烧碱厂利用自制液体盐生产烧碱,该厂烧碱的单位耗盐系数(该系数的计算公式为:耗盐系数=生产的烧碱数量÷耗用的液体盐数量)为 1:6。已知该厂1995年2月生产烧碱3万吨,则该厂2月份液体盐的移送使用数量为:3×6=18(万吨)③纳税人以其生产的液体盐再加工为固体盐销售或自用,以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液体盐不再征税);纳税人以外购液体盐加工团体盐销售或自用,以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但在计算固体盐应纳税额时,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可从中抵扣。④纳税人利用盐资源直接生产海盐原盐、湖盐原盐、井矿盐等固体盐销售或自用,以固体盐的销售或自产自用量为课税数量;以上述固体盐连续加工粉洗盐、粉精盐、精制盐等再制盐或者用于连续加工酸碱、制革等产品,应按单位加工产品(再制盐、碱等)耗盐系数折算为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再制盐的耗盐系数是指单位再制盐的数量与其耗用的原料盐数量的比例。例如,如果1吨粉洗盐、粉精盐、精制盐分别需要耗用1.1、1.2、1.5吨的海盐原盐,那么,粉洗盐、粉精盐、精制盐的耗盐系数分别是1:1.1、1:1.2、1:1.5。这种情况下海盐原盐课税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海盐原盐的课税数量=加工的粉洗盐、粉精盐、精制盐等再制盐数量÷耗盐系数湖盐原盐、井矿盐等再制盐的课税数量的计算同海盐原盐。
  资源税如何计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资源税计算  
 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应纳资源税=240X200X5%=2400
  资源税的纳税税率  
 计算课税对象每一单位应征资源税额的比例。现行资源税税率采用定额税率,简称为税额或单位税额。资源税在税额方面的规定,其主要内容一是如何确定税额,二是由谁确定税额。资源税税额基本上是按照应税产品的资源等级并兼顾企业的负担能力确定的。资源税资源等级的划分,主要是组织行业专家按照不同矿山或矿区的资源赋存及开采条件、选矿条件、资源自身的优劣及稀缺性、地理位置等多项经济、技术因素综合确定的。资源等级的高低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各矿山资源级差收入的高低,所以资源税就根据资源等级相应确定了级差税额。等级高的,税额相对高些;等级低的,税额相对低些。另外,部分税目资源税税额的确定同1994年流转税负的调整是统筹考虑的,如铁矿石、镍矿石、铝土矿、盐等。因为一部分矿产品原矿和盐的深加工产品实施规范化增值税后降低的税负过多,为稳定财政收入,这部分税负需要前移并通过征收资源税的方式拿回来。通过对原矿征收资源税,推动矿产品价格的提高,拿回其深加工产品降低的税负,但确定资源税额有一个限度,即:某一矿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加上资源税税额,不高于进口同类产品的价格。资源税依照应税产品的品种或类别共设有7个税目和若干个子目,并规定了相应的定额税率(简称税额)。考虑到资源税的税目多(还涉及划分矿产品等级的问题)、税额档次多,而且随着资源条件的变化需要适时调整税额,这样,资源税税额的核定权限就不宜高度集中。因此,资源税现行税额采用了分级核定的办法。首先,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的确定和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其次,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目(即子目)、税额,由财政部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并可根据纳税人资源条件及级差收入的变化等情况适当进行定期调整;再次,一部分子目和一部分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授权省级人民 *** 确定(含调整),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一部分子目”是指在财政部规定的《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中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这些子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人民 *** 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一部分纳税人”是指在财政部规定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额,由省级人民 *** 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为确保不同的应税品目都能能执行其相应的规定税额,如果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的应税产品,未按规定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从高确定其适用税额。现行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规定如下:资源税(1)原油8.00~30.00元/吨(2)天然气2.00~15.00元/吨(3)煤炭0.30~5.00元/吨(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0~20.00元/吨(5)黑色金属矿原矿2.00~30.00元/吨(6)有色金属矿原矿0.40~30.00元/吨(7)盐:固体盐10.00~60.00元/吨液体盐2.00~10.00元/吨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资源税中换算比是怎么来的  
 将原矿单价利用选矿比换算出精矿价格,再利用同期市场上的精矿价格除以这个价格。
  如何计算和缴纳资源税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因此,资源税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两种
 
 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资源税的计算减免  
 资源税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011年11月1日资源税的税目税额幅度表 税 目 税 率 一、原油 销售额的5%-10% 二、天然气 销售额的5%-10% 三、煤炭 焦煤 每吨8-20元 其他煤炭 每吨0.3-5元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普通非金属矿原矿 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 贵重非金属矿原矿 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每吨2-30元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稀土矿 每吨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 每吨0.4-30元 七、盐 固体盐 每吨10-60元 液体盐 每吨2-10元 资源税税目、税额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课税数量:(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其他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的减免税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2.纳税人开采过程中由意外事故等造成损失的,可照顾减免税3.国务院规定的其它减免税项目
  资源税矿山采石税率计算  
 主要资源税矿山采石是哪一种项目,按吨计税。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怎么计算公式  
 煤炭资源税自2014年12月1日起改为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

7. 资源税如何计算

问题一: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即按照固定税额从量征收。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一、原油 8-30元/吨 
  二、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三、煤炭 0.3-5元/吨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元&#储7;吨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七、盐 
  固体盐 10-60元/吨 
  液体盐 2-10元/吨 
  国家为了发挥资源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功能,在确定资源税税额时,根据资源贮存状况、开采条件、资源优劣、地理位置等客观存在的差别而产生的资源级差收入,实施差别税额进行调节。 
  资源条件好的,税额高一些;资源条件差的,税额低一些。所以各个地方的资源税税率是不一样的,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确定。 
  
   问题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的依据。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具体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另外,对一些情况还做了以下具体规定: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3)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行销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以原煤入洗为例,洗煤这一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是这样计算的: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数量÷入洗的原煤数量)×100%洗煤的课税数量=洗煤的销量、自用量之和÷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块煤、洗末煤等。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选矿比的计算公式如下: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的原矿数量5)纳税人以自产自用的液体盐加工固体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团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资源税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作为课税数量。由于对盐征税的品目既有固体盐,又有液体盐,而且液体盐与固体盐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为确保对盐征收资源税的不重不漏,根据现行税法有关规定,应按如下不同情况分别确定盐的课税数量:①纳税人生产并销售液体盐的,以液体盐的销量为课税数量。②纳税人以其生产的液体盐连续加工碱等产品(固体盐除外)销售或自用的,以液体盐的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如果没有液体盐移送使用量记录或记录不清、不准的,应将加工的碱等产品按单位耗盐系数折算为液体盐的数量作为课税数量。例如,某烧碱厂利用自制液体盐生产烧碱,该厂烧碱的单位耗盐系数(该系数的计算公式为:耗盐系数=生产的烧碱数量÷耗用的液体盐数量)为 1:6。已知该厂1995年2月生产烧碱3万吨,则该厂2月份液体盐的移送使用数量为:3×6=18(万吨)③纳税人以其生产的液体盐再加工为固体盐销售或自用,以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液体盐不再征税);纳税人以外购液体盐加工团体盐销售或自用,以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但在计算固体盐应纳税额时,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可从中抵扣。④纳税人利用盐资源直接生产海盐原盐、湖盐原盐、井矿盐等固体盐销售或自用,以固体盐的销售或自产自用量为课税数量;以上述固体盐连续加工粉洗盐、粉精盐、精制盐等再制盐或者用于连续加工酸碱、制革等产品,应按单位加工产品(再制盐、碱等)耗盐系数折算为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再制盐的耗盐系数是指单位再制盐的数量与其耗用的原料盐数量的比例。例如,如果1吨粉洗盐、粉精盐、精制盐分别需要耗用1.1、1.2、1.5吨的海盐原盐,那么,粉洗盐、粉精盐、精制盐的耗盐系数分别是1:1.1、1:1.2、1:1.5。这种情况下海盐原盐课税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海盐原盐的课税数量=加工的粉洗盐、粉精盐、精制盐等再制盐数量÷耗盐系数湖盐原盐、井矿盐等再制盐的课税数量的计算同海盐原盐。 
  
   问题三:资源税如何计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问题四:资源税计算  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应纳资源税=240X200X5%=2400 
  
   问题五:资源税的纳税税率  计算课税对象每一单位应征资源税额的比例。现行资源税税率采用定额税率,简称为税额或单位税额。资源税在税额方面的规定,其主要内容一是如何确定税额,二是由谁确定税额。资源税税额基本上是按照应税产品的资源等级并兼顾企业的负担能力确定的。资源税资源等级的划分,主要是组织行业专家按照不同矿山或矿区的资源赋存及开采条件、选矿条件、资源自身的优劣及稀缺性、地理位置等多项经济、技术因素综合确定的。资源等级的高低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各矿山资源级差收入的高低,所以资源税就根据资源等级相应确定了级差税额。等级高的,税额相对高些;等级低的,税额相对低些。另外,部分税目资源税税额的确定同1994年流转税负的调整是统筹考虑的,如铁矿石、镍矿石、铝土矿、盐等。因为一部分矿产品原矿和盐的深加工产品实施规范化增值税后降低的税负过多,为稳定财政收入,这部分税负需要前移并通过征收资源税的方式拿回来。通过对原矿征收资源税,推动矿产品价格的提高,拿回其深加工产品降低的税负,但确定资源税额有一个限度,即:某一矿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加上资源税税额,不高于进口同类产品的价格。资源税依照应税产品的品种或类别共设有7个税目和若干个子目,并规定了相应的定额税率(简称税额)。考虑到资源税的税目多(还涉及划分矿产品等级的问题)、税额档次多,而且随着资源条件的变化需要适时调整税额,这样,资源税税额的核定权限就不宜高度集中。因此,资源税现行税额采用了分级核定的办法。首先,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的确定和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其次,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目(即子目)、税额,由财政部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并可根据纳税人资源条件及级差收入的变化等情况适当进行定期调整;再次,一部分子目和一部分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授权省级人民 *** 确定(含调整),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一部分子目”是指在财政部规定的《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中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这些子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人民 *** 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一部分纳税人”是指在财政部规定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额,由省级人民 *** 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为确保不同的应税品目都能能执行其相应的规定税额,如果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的应税产品,未按规定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从高确定其适用税额。现行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规定如下:资源税(1)原油8.00~30.00元/吨(2)天然气2.00~15.00元/吨(3)煤炭0.30~5.00元/吨(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0~20.00元/吨(5)黑色金属矿原矿2.00~30.00元/吨(6)有色金属矿原矿0.40~30.00元/吨(7)盐:固体盐10.00~60.00元/吨液体盐2.00~10.00元/吨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问题六:资源税中换算比是怎么来的  将原矿单价利用选矿比换算出精矿价格,再利用同期市场上的精矿价格除以这个价格。 
  
   问题七:如何计算和缴纳资源税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因此,资源税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两种 
  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问题八:资源税的计算减免  资源税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011年11月1日资源税的税目税额幅度表 税 目 税 率 一、原油 销售额的5%-10% 二、天然气 销售额的5%-10% 三、煤炭 焦煤 每吨8-20元 其他煤炭 每吨0.3-5元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普通非金属矿原矿 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 贵重非金属矿原矿 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每吨2-30元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稀土矿 每吨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 每吨0.4-30元 七、盐 固体盐 每吨10-60元 液体盐 每吨2-10元 资源税税目、税额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课税数量:(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其他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的减免税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2.纳税人开采过程中由意外事故等造成损失的,可照顾减免税3.国务院规定的其它减免税项目 
  
   问题九:资源税矿山采石税率计算  主要资源税矿山采石是哪一种项目,按吨计税。

资源税如何计算

8. 资源税如何计算税额?

资源税是针对以下资源的税收,按数量计征,就是应税数量*对应的税额=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