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哪些违法行为有奖励

2024-05-13

1. 举报哪些违法行为有奖励

举报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一、举报奖励对提供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并查证属实的,视情按规定给予实名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之间不同档次的奖励。对同一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奖励首位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联名举报的,奖金平均分配。举报人同时举报多项违法行为的,一经核实,对举报人累计奖励。具体为:(一)对涉及一般行政处罚的举报事项,给予举报人500元-1000元奖励。(二)对采取限产停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业关闭、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决定的举报事项,给予举报人1000元-4000元奖励。(三)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追究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二、举报内容(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二)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非法排污的;(四)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五)未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六)排污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七)非法转移、利用、处置、倾倒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或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有关规定建设、管理,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八)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九)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十)其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依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第五条 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一)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三)其他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举报哪些违法行为有奖励

2. 举报哪些违法行为有奖励

法律分析:举报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法律依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第五条 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一)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
(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
(三)其他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3. 举报违法行为有奖励吗

法律分析:如果没被上网通缉,标注有悬赏金,一般是不会有金钱奖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举报违法行为有奖励吗

4. 违法举报有奖励吗

法律分析:举报机动车违法的,则有以下激励:举报机动车违章停车,奖励30元,驾驶机动车双黄线转弯、加塞、逆行、车窗抛物、未安装电子警察路口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奖励50元;酒后驾车、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章举报,奖励300元;举报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酌情奖励30-200元(以珠海为例)。
法律依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价格主管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举报价格违法行为予以奖励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举报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四条 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举报人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二)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事实;
(三)举报事项事先未被价格主管部门掌握;
(四)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第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对举报人进行精神奖励的,一般给予口头表扬;举报人提供证据的,可以给予书面表扬。

5. 举报违法行为有奖励吗

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有相应的奖励,具体的奖励措施得看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下面是深圳市的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措施,规定举报一般违法行为,经核实视情况奖励20-500元;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线索的,经核实视情况奖励1000-3000元。【法律依据】《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第五条本办法适用奖励情形及标准如下:(一)举报交通刑事犯罪线索的,经核实视情况奖励3000-20000元;(二)举报应当处拘留、吊销驾驶证、5000元以上罚款及扣12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线索的,经核实视情况奖励1000-3000元;(三)举报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线索的,经核实视情况奖励20-500元;(四)协助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或者提出合理建议,经市公安交警局认定有效的,参照举报违法行为奖励标准奖励10-200元;(五)对存在即时严重人身安全隐患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提供援助,有效防止人身安全事故发生的,经市公安交警局确认,参照举报违法行为奖励标准奖励50-5000元。【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举报违法行为有奖励吗

6. 违法举报有奖励吗

法律分析:举报机动车违法的,则有以下激励:举报机动车违章停车,奖励30元,驾驶机动车双黄线转弯、加塞、逆行、车窗抛物、未安装电子警察路口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奖励50元;酒后驾车、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章举报,奖励300元;举报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酌情奖励30-200元(以珠海为例)。法律依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价格主管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举报价格违法行为予以奖励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举报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第四条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举报人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二)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事实;(三)举报事项事先未被价格主管部门掌握;(四)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第五条价格主管部门对举报人进行精神奖励的,一般给予口头表扬;举报人提供证据的,可以给予书面表扬。

7. 举报哪些违法行为有奖励

举报哪些违法行为有奖励根据2022年6月6日起施行的国家安全部《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特别重大作用、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以上奖励。违法行为举报方法1.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2.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3.向国家安全机关投递信函;4.到国家安全机关当面举报;5.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或者举报人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6.其他举报方式。公民可以实名或者匿名进行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奖励诉求的,应当提供能够辨识其举报身份的信息。奖励发放的程序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举报,应当在举报查证属实、依法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作出处理后30个工作日内,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启动奖励程序。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第11条、第12条,认定奖励等级,作出奖励决定。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作出奖励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将奖励决定告知举报人,若举报人放弃奖励的,终止奖励程序。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领取奖励。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领取奖励的,可以延长奖励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励的,视为主动放弃。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单独或者会同有关单位,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的前提下举行奖励仪式。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加强对举报奖金的发放管理。举报奖金的发放,应当依法接受监督。法律依据《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第八条 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二)举报事项事先未被国家安全机关掌握,或者虽被国家安全机关有所掌握,但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更为具体详实;(三)举报内容经国家安全机关查证属实,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了作用、作出了贡献。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或者不予重复奖励:(一)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具有法定职责的人员举报的,不予奖励;(二)无法验证举报人身份,或者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的,不予奖励;(三)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不予奖励;(四)对同一举报人的同一举报事项,不予重复奖励;对同一举报人提起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包含关系的举报事项,相同内容部分不予重复奖励;(五)经由举报线索调查发现新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违法主体的,不予重复奖励;(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奖励情形。第十三条 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举报,应当在举报查证属实、依法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作出处理后30个工作日内,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启动奖励程序。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认定奖励等级,作出奖励决定。第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作出奖励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将奖励决定告知举报人。举报人放弃奖励的,终止奖励程序。第十六条 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领取奖励。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领取奖励的,可以延长奖励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励的,视为主动放弃。第十七条 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单独或者会同有关单位,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的前提下举行奖励仪式。

举报哪些违法行为有奖励

8. 举报哪些违法行为有奖励

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1、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2、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计量法、知识产权、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3、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4、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5、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举报人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举报的互联网、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为大家整理并收集的关于举报哪些违法行为有奖励的相关知识就为大家分享到这,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法律依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五条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一)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三)其他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