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5-23

1.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适用范围该系统具备工伤认定信息(即:工伤认定申请表)网上提交和认定信息查询功能。适用于全市参加工伤保险、领取劳动保障电子认证证书的用人单位。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不在此系统受理范围。二、经办流程(一)工伤认定信息提交及查询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登陆“天津市劳动保障网”后进入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使用电子认证证书登录——点击劳动业务图标——工伤认定申报管理——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新增——保存——提交。未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行政部门)审核的,点击“重新申报”,按照行政部门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进行申报。对申报信息及工伤认定流程,用人单位可登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对已通过审核的,应及时携带书面“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到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受理手续。
【摘要】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问】
0531-66605933【回答】
从网上怎样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表【提问】
、适用范围该系统具备工伤认定信息(即:工伤认定申请表)网上提交和认定信息查询功能。适用于全市参加工伤保险、领取劳动保障电子认证证书的用人单位。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不在此系统受理范围。二、经办流程(一)工伤认定信息提交及查询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登陆“天津市劳动保障网”后进入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使用电子认证证书登录——点击劳动业务图标——工伤认定申报管理——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新增——保存——提交。未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行政部门)审核的,点击“重新申报”,按照行政部门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进行申报。对申报信息及工伤认定流程,用人单位可登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对已通过审核的,应及时携带书面“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到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受理手续。
【回答】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山东济南社保局地址

这是济南市的部分社保机构地址和电话:A.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1)88066057花园路2号B.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1)87953276山东省济南市道德北街186号C.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1)66605933龙鼎大道1号D.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1)82078429胜利大街53号E.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1)85926505无影山东路31号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济南市社保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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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济南市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自2015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纳额为464.8元,最高缴纳额774.6元。按照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据了解,济南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照社保缴费年度内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按照济南市2013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月社会平均工资3873元为缴费基数。济南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缴费基数上限为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此次发布的政策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济南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内执行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仍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有关参保人可在此区间内根据收入情况确定缴费基数。对于目前缴费基数高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济南市社保局提醒,应尽快联系所在代征机构,在2015年1月份申报缴费前重新签订社会保险扣款协议,以免因缴费基数超限,耽误个体缴费的申报和扣款,从而形成缴费间断。

济南市社保个人缴纳

4. 济南社保电话

济南市社保局24小时热线电话为0531-66605933。
【12333】
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是国家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将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
【个人建议】
对于社保局的电话来说24小时都可以打通,你如果有相关疑问的话也可以直接拨打这个电话,还有一个电话号码为全国性的社保电话12333。如果有相关业务需要办理的话,最好在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下午4:30之前进行办理,一般来说工作日的时候所有业务都可以正常办理,但是非工作日的时候很多业务是无法正常办理的。
【拓展资料】
1、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5. 济南市社保个人缴纳

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济南市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自2015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纳额为464.8元,最高缴纳额774.6元。按照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据了解,济南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照社保缴费年度内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按照济南市2013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月社会平均工资3873元为缴费基数。济南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缴费基数上限为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此次发布的政策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济南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内执行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仍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有关参保人可在此区间内根据收入情况确定缴费基数。对于目前缴费基数高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济南市社保局提醒,应尽快联系所在代征机构,在2015年1月份申报缴费前重新签订社会保险扣款协议,以免因缴费基数超限,耽误个体缴费的申报和扣款,从而形成缴费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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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社保个人缴纳

6. 济南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单位社保办理须知: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20日申报缴费(部分地区缴费时间有所不同,以当地政策为准)。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六、咨询;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地税局社保咨询1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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