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具体政策

2024-05-13

1.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具体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办理过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职工离开单位后的时间如果是在实施社会保险前的,期间不能算做视同缴费年限,而实施之后又没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到达退休年龄后如果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则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及按月领取养老金。所以,离职时间较长又无社保关系的职工,应及时建立及接续社会保险。

  曾经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

  但是曾经被开除或者判刑的人员按现行规定服刑前的连续工龄不再认可,因此建立社保个人缴费制度以前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在原单位的实际参保后的缴费年限可以保留,与以后的再次参保年限合并计算。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具体政策

2. 如何解释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累计缴费年限

第一,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国家实行缴费制度之前就参加工作的职工的工作年限,或者国家明文规定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比如下乡,参军等等,
第二,累计缴费年限,是指你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相加之和,也就是你视同缴费年限和你实际费年限合计年限,

3. 怎样理解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关于养老保险第十二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如何构成的呢?

怎样理解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4.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时间。与视同缴费年限相关的待遇中,当职工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出现上述情况时,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封存其个人帐户档案。与视同缴费年限相对应的是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6、当职工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出现上述情况时,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封存其个人帐户档案。

5.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具体政策

领取养老金,要符合一个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这里所说的缴费年限实际上是要分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主要是在1994年底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人群,因为我省的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从1995年1月1日之后才建立起来的,所以说这部分人在之前的工作年限就被认作为视同缴费年限。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话,那么在退休计算养老金的时候是有过渡性养老金可以领取的。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是要以个人档案记录的有效信息为主。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我们要分析一下到底是哪一种形式的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分为完全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完全灵活就业人员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因为他们的养老保险一般是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后才开始缴纳的,所以可以肯定的是这部分人群是没有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

下岗职工的话,特殊情况下,如果是因下岗失业等原因从国有企业离开的,他们原先的连续工龄是不会消失的。所以,原先的视同缴费年限仍然可以认定。

所以说灵活就业人员也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但最终的确定我们都要以档案记录资料为主。如果要是档案丢失的话,没办法证明自己拥有视同缴费年限,那就只能无奈按照我们实际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来领取养老金待遇。【摘要】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具体政策【提问】
领取养老金,要符合一个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这里所说的缴费年限实际上是要分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主要是在1994年底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人群,因为我省的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从1995年1月1日之后才建立起来的,所以说这部分人在之前的工作年限就被认作为视同缴费年限。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话,那么在退休计算养老金的时候是有过渡性养老金可以领取的。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是要以个人档案记录的有效信息为主。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我们要分析一下到底是哪一种形式的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分为完全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完全灵活就业人员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因为他们的养老保险一般是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后才开始缴纳的,所以可以肯定的是这部分人群是没有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

下岗职工的话,特殊情况下,如果是因下岗失业等原因从国有企业离开的,他们原先的连续工龄是不会消失的。所以,原先的视同缴费年限仍然可以认定。

所以说灵活就业人员也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但最终的确定我们都要以档案记录资料为主。如果要是档案丢失的话,没办法证明自己拥有视同缴费年限,那就只能无奈按照我们实际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来领取养老金待遇。【回答】
您好。仔细阅读一下,里面有详细说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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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具体政策

6.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具体政策

你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办理过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职工离开单位后的时间如果是在实施社会保险前的,期间不能算做视同缴费年限,而实施之后又没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到达退休年龄后如果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则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及按月领取养老金。所以,离职时间较长又无社保关系的职工,应及时建立及接续社会保险。
曾经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
但是曾经被开除或者判刑的人员按现行规定服刑前的连续工龄不再认可,因此建立社保个人缴费制度以前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在原单位的实际参保后的缴费年限可以保留,与以后的再次参保年限合并计算。【摘要】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具体政策【提问】
你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办理过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职工离开单位后的时间如果是在实施社会保险前的,期间不能算做视同缴费年限,而实施之后又没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到达退休年龄后如果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则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及按月领取养老金。所以,离职时间较长又无社保关系的职工,应及时建立及接续社会保险。
曾经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
但是曾经被开除或者判刑的人员按现行规定服刑前的连续工龄不再认可,因此建立社保个人缴费制度以前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在原单位的实际参保后的缴费年限可以保留,与以后的再次参保年限合并计算。【回答】

7. 养老保险金实际缴费年限被作为视同缴费年限怎么办

  养老保险金实际缴费年限被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就是指国家没让个人交养老保险的时期,那时,只有国有的全民或集体企业的正式录用员工有养老保险待遇,当时还有合同制工人可以有养老保险,差别是合同制工人必须交钱才能算工龄,正式员工个人就不交费了,后来在国家出台个人帐户开始,每个地区开始时间不同,就叫实际缴费了,所以之前你交的钱,只是证明了你的工龄,那时不交就不算工龄的。
一、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养老保险金实际缴费年限被作为视同缴费年限怎么办

8. 养老保险视同政策和实际缴费年限政策

养老保险视同政策和实际缴费年限政策: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超龄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理解实际缴费年限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实际缴费年限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不应与职工所在企业的缴费情况联系在一起。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实际缴费年限与企业的缴费情况挂钩,规定若企业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则不计算该企业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这种做法侵害了职工个人的利益。二是职工个人必须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若是非足额缴纳,欠缴年限暂时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待职工补齐欠缴本金和利息后方能计算。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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