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2024-05-10

1. 重庆交通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学习刻苦,勇于创新,成绩特别优异。学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0(专科平均成绩90分)以上,单科最低成绩绩点3.5(专科最低成绩85分)以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列本年级本专业前3%,并达到上一学年评定学校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
(二)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研成果显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CSSCI全文收录,或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
(三)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外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或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四)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取得了优异成绩。代表省部级参赛队参加国家或国际文化、体育竞赛活动取得个人前六名或者团体前三名。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自主创业、志愿服务、义务献血、抗洪救灾、社区援助、希望工程等公益活动,并有突出表现,被评选为全国先进个人或者模范标兵。
(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见义勇为、自强不息、尊老孝亲、拾金不昧等方面表现突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被评选为全国先进个人或先进事迹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七)其他取得特殊成绩或提升学校社会形象、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成效等行为。
第三条 明德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为参加市外或国外(境外)交流访学活动,如学校未组织交流访学活动,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明德奖学金提名奖获得者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重庆交通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2. 有谁了解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的助学贷款的情况,明白的人请细说,太谢谢了!

一、申请条件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未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按下列排序递交)

1.《重庆交通大学全日制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一式一份);

2.《重庆市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统一格式,一式一份);

3.本人书面申请书(统一格式,一式一份);

4.重庆交通大学学籍证明(统一格式,一式一份);

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其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以下(一式一份);

6.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一份)

7. 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父母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复印件。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的,须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一份);

8. 见证人(老师和同学各一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见证人须在《重庆市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证明人栏目中签字,证明该生为我校在读生(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一份);

9. 未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特别提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本人不能持有贷记卡(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如已办理,须在银行审批前注销贷记卡方可办理助学贷款,并附注销证明。

三、申请金额

每人每学年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