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位女子存百万到银行,五年后仅剩一块钱,女子起诉银行,如何判决?

2024-05-12

1. 山东一位女子存百万到银行,五年后仅剩一块钱,女子起诉银行,如何判决?

山东枣庄一位女子在2009年和2014年先后在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存入50万元总计100万元,可是当后来再去取款时发现自己的账户上只剩下一块钱。

这位女士不知所措找银行理论,银行推脱责任,不愿承担,事情无果,最终女子将银行告上法庭,最终依靠着法律讨回来一百万元,这其中花费的时间精力成本无从得知。
一 为何账户上只剩下一块钱近几年银行的错误出现不断,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对于这么女子的遭遇,银行解释到是因为银行改制的原因,由原来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改为枣庄工商银行,其中的交接任务可能有失误。

可是在当这位女士将银行告上法庭的的时候,银行却一口咬定她造假帐,如果为了保证自身利益可以明白,但是毫无证据的污蔑,那岂不是多加一条罪证?后经公安局调查无证据证明女士有造假嫌疑,银行才归还一百万元。
二 银行的所作所为在不断失去大众信任银行割韭菜,投资理财产品介绍时这里好那里优,买之前客户都是老板,买完之后全部变成孙子,前后态度天差地别,令人实在失望,借贷不还的人被挂在大屏幕上被通缉列入失信黑名单,我相信有像上文那位女士遭遇的人绝不在少数。

也许她的事情解决了并被媒体曝光了出来,那剩下来没有解决石沉大海的钱怎么办呢?银行想方设法从百姓身上扣钱,与百姓谈诚信,真正到了自己身上却又消失无踪,如此下去又怎么能让大家再去相信他呢?
三 依然是诚信代表就得以身作则银行的办事态度越来越差,只要涉及到钱就会不断推脱,也许就像上位女士那样,假如银行死不松口打了一年半载的官司,且不谈正常家庭有没有资本和他消耗下去,本金的通货膨胀以及利息的损失恐怕不是赔付一百万那么简单了。

银行所作所为不是影响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影响到的是一整个社会的稳定性,不断的压榨人民带来的结果就是倒闭,银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只会让百姓怀疑自己的钱是否应该存进银行,国家如果不能保证人民利益,当有一天大家都不愿意存进银行时,那会带来毁灭性打击。

山东一位女子存百万到银行,五年后仅剩一块钱,女子起诉银行,如何判决?

2. 如何看待 80 后女子 1000 万银行存款「不翼而飞」,法院判银行赔偿 450万元?

因为代理过两件相同案件,但出现了完全不一样的结果。所以进来打一下,顺便说一下作为储户万一碰到类似事件的注意事项。
2013年曾代理过一个朋友储蓄账户被盗起诉银行赔偿的案件。
朋友和银行卡均在北京,银行卡在凌晨一两点钟被盗刷。八点醒来开机一堆取款的短信提醒,卡里十多万块钱全被取走,就剩下几十块钱的镜零头,取款地显示是在广东某个地区,应该是卡被复制然后钱被取走。
朋友赶快打了110报警,110让去派出所做笔录。我提醒朋友一定要拿着被盗刷的银行卡一块儿去。考虑到钱有可能追不回来需要跟银行打官司,
我又让朋友从派出所出来后立马到最近的银行从剩余的几十块钱当中再取一些钱出来。朋友说没必要,就几十块钱了,我说这是留取证据,遂行之。
果不其然,银行必然是不同意为储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
后来跟银行打官司。在我们证明
1,银行卡被盗刷的事实,
2,银行卡掌握在本人手中时被盗刷,绝非本人所为。
3.银行卡一直在本人手里,被盗刷并不是简单的因为密码被泄露。
4.银行卡可以被复制,属于银行监管行为不当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
在经历三次开庭之后,海淀法院判决了银行承担90%的责任,后来银行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这是第一个。
但第二个案件,我接的是一个一审败诉后的上诉,虽然跟第一个类似,但结果却大相径庭!!
先出去一趟,有人看的话,我回头看能不能找到两个案子的判决书传上来啊。
(案件已经归档,时间较长,等下周开完两个庭回来我好好找找)
第二个案件(是我接的案子,但因为撞庭,由另外一位同事代理),是接到的一个也是银行卡被盗刷一审被判败诉的案子。
当时第一个案件刚胜诉后没太久,虽然是二审,也知道二审改判本身有一定难度,但毕竟有第一个打底,而且这两个案件太相似了,所以还是信心满满地接下了这个案子。
但很遗憾,第二个案件败诉了,当时记得败诉的理由法官写得很详细,但无非就是银行资金管理机构,原告方不能证被盗款项是银行监管不力造成,而且,因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综合考虑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其实对于第二份判决真的有很多意见,特别是先刑后民的适用上特别不合理。但很遗憾的是结果就是这样。

3. 男子存银行2300万不翼而飞,法院判银行无过错 咋回事

法院审理认为,银行对于涉案存款被盗导致的损失不具过错,不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法院给出了4点理由:
其一,关于打印对账单是否需要密码,中国人民银行并无统一规定,因此招商银行在业务操作中对交易明细查询未设置密码输入环节,并未违反法律法规。另外,从监控录像上看,原告朱先生将银行卡、身份证交由张某提交给被告银行柜台,并在被张某带至柜台后,柜员提醒其需要输一下密码,并大声问“你刚不是转出去吗”,原告并未予注意,说明原告未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未注意柜员问话,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其二,办理朱先生业务时,王某一直站在柜台前,将已填好包括朱先生身份证号等信息的转账申请单交给柜员,而后朱先生将身份证交由张某递交给柜员,并由本人输入密码完成转账。期间,柜员曾询问“你刚不是转出去吗”,朱先生站在王某身边未提异议,而由王某作答。因此,银行柜员有理由相信王某系朱先生的代理人以及转账系朱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转账由作为代理人的王某确认也不违反相关业务规定。
其三,从监控录像看,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查看了朱先生及王某的身份证,可以认定银行已完成客户身份识别。
最后,王某在转账申请单中汇款用途上写了“汇款”,银行员工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多次询问,王某都点头确认,因此银行对涉案转账已做形式审查,虽不尽细致,但除明显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形外,银行无权停止办理正常的转账程序,故银行未详细询问汇款用途与朱先生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

男子存银行2300万不翼而飞,法院判银行无过错 咋回事

4. 山东一女子存款百万入银行,五年后剩一块钱,女子起诉银行,法院如何判决?

山东枣庄的孙女士将一百万存入银行后,五年后取钱时却发现只剩下一块钱,于是孙女士便起诉了银行,最后判决银行支付孙女士一百万和相应的利息。

去银行存钱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事儿,大家把暂时不用的钱放在银行里,不止安全而且还能收入一些利息,所以,很多人便把自己闲置的资金存进了银行,等有需要的时候才取出来,或者专门放在里面吃利息,也算是一种安全的理财,但是谁能想到,即使是存在银行也有出现意外的时候。

山东枣庄的一位孙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奇葩事,在2009年7月的时候,她在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存入了50万元,等到2009年9月的时候,她又再次存入了50万元,这时她的账户中便有了整整一百万元。

在2014年,孙女士准备将存款取出,可是在去银行查询之后,发现她的账户中居然只剩下了一块钱,这让孙女士非常奇怪,毕竟是这么大一笔数目,于是她跟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涉,后来得知,之前她存款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经过改制变成了现在的枣庄农商银行,在孙女士取款时,枣庄农商银行认为这笔款并不是存在自己银行的,而且孙女士的存折好像也有伪造的嫌疑。

而孙女士却表示,既然是存到了银行,那么最起码的安全是应该保证的,自己的100万无端变成了一块钱,这让谁也是无法接受的,后来,银行便驳回了她的赔偿要求。
孙女士在得知银行的态度后,便起诉了银行,后来经过法庭的调查,认为孙女士的存折是真的,虽然恒泰农村合作社已经改制为了枣庄农商银行,但是,对于之前的存款也应该妥善记录,并告知存款人。

5. 女子1千万银行存款不翼而飞一案,最后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而根据最近在网上出现的一份判决公决书,里面显示着一名80后的女子在,我们在中国建设银行执行的1,000万元的存款竟然不翼而飞的,法院最终的判决是们向这位受害人赔偿450万存款,以及相应期限内的活期存款利息。

受害人是住在辽宁沈阳市的大区里面,而在2016年4月28号的时候,受害人答应了正在光大证券工作的朋友的请求,将自己的1,000万元存入广州建行利亚港之行。而在法院书里面显示着,当时受害人向当时犯罪嫌疑人向受害人表示要存款业绩请求,并且要求受害人将存款支行中,而他们双方也是约好了期限是为半年,并且许诺我们受害人高额的利息。

等到这笔钱已经存到了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账户上面,受害人就想着用这笔钱进行理财,但是却被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制止,我们的犯罪嫌疑人跟受害人讲,如果这笔钱办理了银行理财之后,它就不算是存款业绩了。受害人在跟警方讲,他在存钱的时候,这个账户仅用于存款而已,他没有办理银行的其他业务,所以受害人因为当时没有开通网上一些业务还有一些网上手机银行的业务,也没有开通信息来提醒他。

而这段时间仅仅是过了4个月,在2016年8月29日的时候,当我们的受害人准备再一次,去查询之后才发现这个存款已经转入了其他的银行里面。

随后我们的这名受害人也是将这个犯罪机构告上了法庭。而法庭最后的判决就是让这个执行给我们的受害人赔偿450万元,以及一些相应的活期存款利息。所以如果我们要存一些比较大额的钱的话,还是要去正规的银行进行存款,不要去听一些朋友的建议,然后进行存款。

女子1千万银行存款不翼而飞一案,最后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6. 女子突然收到385万退85万,被银行告上法庭,银行以什么罪名将其起诉?

女子突然收到385万,退85万,被银行告上法庭,银行以“不当得利”罪名将其起诉。但是这名女子却认为自己没有任何的错误,毕竟自己也是投资了300万的金钱,另外根据收款消息上面显示“付信托本金”,所以双方也因为这件事情,从而闹到了法庭之上。
其实事情的起因就是因为这名女子自身也是不太缺钱的,所以就找到了相应的信托公司,投资了理财产品,金额为300万元,但是隔了4个月之后,自己的账户上却突然多出了385万。这名女子非常的惊讶,但是也没有贪财,选择将自己的300万留下,剩下的85万元全部还给银行。但是随着事情的调查发现,这个女子投资的项目失败了,因此按照签订的协议,以19.3%的比例赔还相应的本金,那么就是57万元,所以银行要求这名女子返还242万元的本金以及利息。
女子并不认为自己有任何的错,同时女子也因为这件事情摔伤了,对于女子来说,投资项目失败并没有直接的人员诉说,也没有任何的公告来表示投资项目失败,所以单方面不认可信托公司和银行的话。而且网友也纷纷建议这个女子,查这笔资金的来源,如果是信托公司转的,那么就没有银行的事情,如果是银行转的钱,那么就有些复杂。而且这名女子也因为这件事情,名下的200多万资金也被冻结,无法使用。
虽然后来证明信托公司亏损非常的严重,但是女子也认为自己没有任何的错误。所以大家在投资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一些,对于这种大额钱财的投资,一定要量力而行,要知道这种投资风险是非常大的,虽然有高收益,但是也要做好全部亏损的准备。而且这件事情明明就是银行的操作失误,不反思自己的问题,却还态度强硬,所以女子不退还也是有情可原的,所以也希望法院能够尽早出现结果。

7. 山东女子存入银行百万,5年后剩1元钱,女子起诉银行,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确实现在有很多离奇的事情都会发生,这不又被爆料山东枣庄一个女孩子之前将她的一百万存进银行里,但是现在5年之后过去了,她再去银行取钱的时候发现她存折里的余额只剩下了一块钱。
她不敢相信这一切,之后找银行理论,但是银行也没有说出什么来,反而还诬陷女子的存折是假的。之后她就选择将此事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百万存款变一元其实事情是这样的,在2009年的时候,这位女士在当地的银行里,以她的户名存了50万元,过了两个月之后,她又往这个户名之下存了50万,这么算下来加起来就是存了100万。
但是在2014年,她所存钱的银行做了一些调整。银行的名字也更改成了枣庄农商银行,在2014年下半年的时候,这位女士想要去银行,把自己所存的100万取出来,但是到了银行之后发现她户名所下的存款只有一元钱。

这件事放在谁的身上,心里都会受不了,毕竟自己心心攒苦苦攒的100万,怎么就会变成一块钱了呢?她之后找银行理论,但是银行却不承认她的存款。
被银行说是伪造存折因为银行不承认她的这张存折,无奈之下,这位女士选择将此事告上了法庭。但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在法庭上银行方面却表示并不是自己不愿意支付这100万元,而是孙女士的存折其实是伪造的。

但是经过一年的调查之后,2018年警察方面表示,孙女士并没有向银行说的那样伪造存折。可是银行在面对警方的调查之后,仍旧是不死心,还是不愿意支付给孙女士一百万元以及这多年的利息。
最终判决对于这件事情前后拖拉了好几年,因为银行拒不承认孙女士的这张存折,而孙女士坚决表示自己并没有伪造,所以一时之间公安局也没有办法,他们只他们只能反复的调查认证。

终于在2020年4月份的时候,公安局调查明确显示孙女士并没有伪造存折。所以说银行必须也要向孙女士支付这100万元以及利息。到2020年12月份的时候,法院判决,枣庄农行必须要向孙女士支付存折上的金额。

而且利率也要像几年前那样进行运算,并且还应该支付给孙女士这么长时间以来的误工费,并且也要向孙女士道歉,不得不说法院是很公开公正的,终有一天它会给我们带来事情的真相,也会还给人们正义。

山东女子存入银行百万,5年后剩1元钱,女子起诉银行,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8. 山东女子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山东枣庄的孙女士于2009年7月和9月,她先后两次在枣庄农商银行共存入100万元,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去取钱,银行员工却告诉她,存折上只有1元。面对这个结果,孙女士将银行告上了法庭,法院是如何判决的?法院判决银行支付孙女士存款及利息,不料,枣庄农商行一直没有履行义务。直到2021年7月1日,法院对银行实施强制执行,孙女士才能拿到自己的钱。

这种事件在十年前,内部监管不严格,岗位制衡不严谨的情况下容易发生
现在的银行内部监管越来越严禁,包括有价单证和业务章戳管理都是很规范的,前台基本上印章都上缴了,发生的几率非常小,但是如果真的发现自己的存款不翼而飞,那么首先就是要通知经办行的地市分行,同时报警处理了。发生此类事件原因有两种可能:1.银行卡被盗刷;2.那就是内部人员利用监管人员漏洞盗取客户资金。
真实有效的存款,必然受到法律保护
在媒体日益发达的今天,“内鬼”、“盗刷”名词屡见报端,一度抹黑银行和储户之间的信任。对于“内鬼”,只要储户的存款凭证真实有效,即凭证出自银行,公章是银行的,那这种储蓄合同关系即是合法的。不论“内鬼”盗窃或挪用储户资金,他的行为始终是代表银行的职务行为。储户资金受损,至少得由银行先行垫付赔偿储户,然后再对“内鬼”进行追偿,过去案例判决也是如此。
对于资金被盗刷,储户又该如何维权呢?
主动履行必要义务,及时收集证据。当发现资金被盗刷时,其一,第一时间致电客服挂失止付账户;其二,及时通过ATM或商户PoS支取查询或消费一笔,或电话查询余额;其三,立刻向警方报案并取得报案回执。做好这三件事你至少取得了90%的胜诉率,得到全额赔付不是没有可能。
孙女士发生这样的事情肯定是要银行赔偿的
银行有义务配合户主打印一份所有取款支出明细。不管是以什么方式支出,从哪个银行转出,都可以查得到经手人和户主签名,还有取款人的监控图像都可以调取。如果不能证明是户主本人支出,那银行有义务赔偿户主等额本金及利息。如果银行不配合还可以报警,通过正规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