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要还吗

2024-05-10

1. 求职创业补贴要还吗

法律分析:求职创业补贴是国家发给学生的,不需要还。求职创业补贴指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选其中一种困难情形,按规定申领一次性补贴。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求职创业补贴要还吗

2. 求职创业补贴需要还吗

法律分析:求职创业补贴是国家发给学生的,不需要还。求职创业补贴指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选其中一种困难情形,按规定申领一次性补贴。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符合申领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和符合申领条件未领取过困难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2020届毕业生本次可申请) (一)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个学业阶段中有一年成功获贷就可申请,系统申请时:如选项中没有你的贷款银行,请选择其他银行);
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3. 创业有补助资金吗?

法律分析: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组织每多招用1名本市户籍劳动力,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的,再给予1000元的补贴,每个创业组织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
其中,符合条件的入乡创业人员,其所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创业有补助资金吗?

4. 创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创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创业补助金怎么申请,创业补贴值得就是政府部门,对于正在进行创业的人下发的一种补贴资金,这是国家支持创业的一种体现。那么下面为大家介绍创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创业补助金怎么申请1   一、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本人档案托管机构直接申请。
  2、各区县档案托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
  3、各开发区档案托管机构及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该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市级财政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
    
   二、领取创业补贴的'条件的条件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创业补助金怎么申请2  1、注册立户,填写相关申请材料;
  2、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其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三年内提出补贴申请;
  3、相关部门受理申请补贴资料后,会进行初审和复审;
  4、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5、然后有关部门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发放补贴。其他财政省管县申报对象,由各县(市)财政部门按要求拨付。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创业补助金怎么申请3   大学生创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第一,向大学生创业园服务中心提出补助金申请;
  第二,由人事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料审核;
  第三,通过名单进行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
  第四,通过核准无异议后,下发核准通知书;
  第五,财政局对大学生创业专项拨付资助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5. 怎样申请创业补助


怎样申请创业补助

6. 创业补助资金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本人档案托管机构直接申请。2、各区县档案托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3、各开发区档案托管机构及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该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市级财政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7. 创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本人档案托管机构直接申请。2、各区县档案托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3、各开发区档案托管机构及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该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市级财政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领取创业补贴的条件的条件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创业补助金申请流程如下:1、注册立户,填写相关申请材料;2、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其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三年内提出补贴申请;3、相关部门受理申请补贴资料后,会进行初审和复审;4、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5、然后有关部门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发放补贴。其他财政省管县申报对象,由各县(市)财政部门按要求拨付。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创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8. 创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创业补助金的申请方式如下:
1、从事当年度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
2、大学生在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在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申请流程如下:
1、向大学生创业园服务中心提出补助金申请;
2、由人事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料审核;
3、通过名单进行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
4、通过核准无异议后,下发核准通知书;
5、财政局对大学生创业专项拨付资助资金。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职业培训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各地应当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三)符合条件人员项目制培训。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