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哪种更能有效保护债权人?

2024-05-11

1.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哪种更能有效保护债权人?

当今社会人际交往增多,人与人之间也免不了进行经济往来,经济纠纷就在所难免,无论是纠纷有没有发生,都要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反正没有坏处。
关于经济来往需要了解的知识很多,今天就着重讲一下,借条跟欠条有什么区别,哪种更能保住债权人的权益。
第一、如果别人向你写了借条,这说明他向你借款了。而如果写的是欠条,则说明对方是欠你的钱。无论是借款还是欠款,都是对方该给你的钱,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欠款和借款所表达的事实又是不完全相同的。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或者说借条表达的事实,是一方向对方表达借钱的意思,而又实实在在拿到了这笔钱。
可是欠条就有所不同,它里面可以有多种原因。比如说给老板打工,对方欠的工资;再比如说买了对方的农资,或者家装修欠下师傅的装修费,欠下的房租,或者交通事故欠下的医疗费。第三、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借条是等于是借贷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关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如果借贷的资金用于非法用途肯定不受法律保护,还有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也不受法律保护。
欠条主要在买卖、赊销等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欠条载明的权利会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就看当事人的交易行为是不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如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也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第四、如果借条和欠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它们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也是不大一样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借条”,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款借给债务人时,其权利不可能受到债务人的侵害,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款,而对方拒绝还款,那么从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为两年。“欠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2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3] (法复[1994]3号)中指出:“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双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
欠条和借条哪种可以更多保护债权人权益?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比较之下,各有利弊。但还是实事求是地好。当对方给你写下欠条的时候,最好还是写清楚欠的什么款,明细写上最好。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哪种更能有效保护债权人?

2.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哪种更能有效保护债权人?


3.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哪个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欠条和借条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都受法律保护。二者区别有: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哪个受法律保护

4.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哪个有法律保护

借条和欠条都是一种债权债务的书面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哪个受法律保护

欠条和借条都受法律保护。两者区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3、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借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哪个受法律保护

6.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哪个有法律保护

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产生的,而欠条是基于其他合同关系或事实产生的,比如买卖、租赁等。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而借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起诉讼时效的计算和欠条一样。
一、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怎么办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是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点是不同的。
1、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条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时没有任何一方权利受到侵犯,故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力时予以对方宽限期的,期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即应知道其债权被侵害,则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2、对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此时权利人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算。
二、借条和欠条的不同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
(1)借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3年。债权人从借款发生之日的20年内主张权利。
(2)欠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欠条与借条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2、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A、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
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B、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1)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2)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
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哪个有法律保护


借条和欠条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首先先明确一点:借条和欠条不是一个东西,而且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绝对不能混为一谈。借条和欠条都是债权的凭证,能够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肆唤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有着很大区别。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关系着追讨借款/欠款的时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的时效性只有3年,而借条的时效性长达20年。借款事实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锋销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借条和欠条不存哪个更好的问题,二者法律内涵不一样。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哪个有法律保护

8.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哪个受法律保护

欠条和借条都受法律保护,两种区别如下:
1.形成原因不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
2.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一、借条跟欠条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不同点:
第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二、借条在多久的期限内可以起诉
借条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时间一般是三年。
1、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2、欠条的诉讼时效也是3年,已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