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缴纳标准

2024-05-20

1. 生育险缴纳标准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9%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最高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险缴纳标准

2. 生育险缴纳标准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9%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最高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生育保险费的标准

生育保险费的标准:
(1)产假。正常产假为128天,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个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11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以四个月划界,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2)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国家对女工怀孕期间实行收入保障制度,立法规定,女工在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此外,国家规定的物价补贴照发。
(3)劳动和健康保护。主要措施有:不得在女工怀孕期间安排从事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也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劳动的女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安排夜班工作,并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允许女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按出勤对待,并相应的减少生产定额。
(4)哺乳期待遇。在婴儿不满一岁时,女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哺乳往返时间算劳动时间。在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安排夜班劳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保险费的标准

4. 社保生育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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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社保缴费比例一般如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3、缴费基数按个人工资水平(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来确定,不得低于最低缴费标准。假如缴费基数2000,那么养老,个人出2000*8%=160,单位出2000*20%=400,其它照些计算。

5. 生育险交多少

生育保险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在缴纳了一年之后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男员工也要购买生育保险。那么,生育保险交多少?下面,我就整理了与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有关的内容,跟着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生育保险交多少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缴纳生育保险费。二、相关待遇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提示:生育保险交多少?生育保险连续缴纳了一年生育保险后即可享。无论男女,员工在企业的在入职之后就购买社保和公积金,其中就包括了生育保险。

生育险交多少

6. 生育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一、生育保险征缴范围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生育保险征缴范围: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中实行。
二、请问有人知道为什么男职工要交生育险吗?
网友提问:
我刚刚找了一份新的工作,公司的待遇和工作环境都特别的好,并且保险也买得特别的完全,但是我不知道作为一个男同志,居然还买了一个生育险,所以我想要咨询一下律师,为什么男职工要交生育险吗?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一下。
律师回复:
您好。男职工参加生育险,其妻生育时自己也能享受到生育津贴,这是法律赋予男职工的合法权益。生育险是由用人单位按比例全额替职工缴纳的,所以缴费不会增加职工的负担。另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连续参保生育险满一年的男职工,即使其妻没有工作未参加生育保险,无论她是农村还是城镇户口,都可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标准报销一半费用。生育险是一种带有互助性质的社会保险,年龄大的男职工现在享受不到生育险带来的福利了,但其家庭中的女性成员比如女儿、儿媳、孙女、外孙女,以及年轻的女同事、女性朋友等却可以享受,这就是男职工生育险带来的互助作用。谢谢。

7.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不是法定的,应该以当地社保局的通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企业不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按期缴纳生育保险费。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育保险基金。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纳税时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企业虚报、冒领生育津贴或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追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

8. 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围产期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1.问: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征缴比例: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个人不缴费。
2.问: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
(一)产假。
(二)生育津贴。
(三)医疗服务
3.问:连续多年缴纳生育险,现已辞职生孩子,能否享受生育险?
答:不能。要享受生育险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4.问:外地户口的就业人员能否享受生育险?
答:不能。目前,跨省就业的人员无法享受生育险,只有拥有当地户口或办理“绿卡”即居住证的人才有权享受。
5.问:生育保险征缴范围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生育保险征缴范围: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中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