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标的包括

2024-05-11

1. 合同的标的包括

法律分析: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标的包括

2. 合同的标的可以是哪三种

法律分析: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总归标的物有以下几个种类:
一、物;
二、行为;
三、货币,如借款合同;
四、智力成果,如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五、特定情况下脱离人体的人身组成部分器官也可成为合同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合同标的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合同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有以下4类:1、有形财产  2、无形财产  3、劳务  4、工作成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标的包括哪些内容

4. 合同常见的标的有哪些?

法律分析: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包括新闻给,金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5. 合同标的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
2、无形财产
3、劳务
4、工作成果。
一、保险合同客体
1、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客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在一般合同中成为标的,即物、行为、智力成果等。保险合同虽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但它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
2、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保险标的是投保人申请投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个人的寿命和身体,是确定保险合同关系和保险责任的依据。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范围都有明确规定,即哪些可以承保,哪些不予承保,哪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特约承保等。
二、工程劳务合同怎么签订才有效
工程劳务合同签订符合以下情形的有效: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二个阶段。
劳务合同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根据给付的标的,合同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第二类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合同。
三、租赁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租赁物的名称
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地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
3、租赁物的用途
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
4、租赁期限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的约定,是合同应具备的重要条款,倘若没有租金条款,那将与借用合同无异,背离了租赁合同的有偿的基本特征,因此,租金的规定,是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区别。
6、租赁物的维修

合同标的包括哪些内容

6. 合同常见的标的有哪些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包括新闻给,金钱等。
一、监理合同有效期是什么
监理合同有效期指的是合同从签订监理合同起,至工程竣工移交及监理人获得报酬尾款止有效。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工程监理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
2、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3、委托监理合同标的是服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如勘查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4、监理合同履行周期长。监理合同的监理对象是建设工程,由于建设工程的体积庞大,结构复杂,装饰装修标准高,建造工期比较长,整个实施期间内业主和各阶段承包方,包括监理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签订的内容,办理一切事宜。
二、卖房子合同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
三、卖房合同怎么写
卖房合同的写法:
1、合同双方当事人,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常住地或者居住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或者是统一社会贷款等;
2、应当包括合同的具体标的相关情形,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当中,主要指的就是房屋;
3、房屋的价格及方式及时间等相关规定;
4、交房期限。比如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等;
5、就是相关权利的担保;
6、可以设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7、双方可以就双方的具体其他情形特别约定的其余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7. 合同常见的标的有哪些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包括新闻给,金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常见的标的有哪些

8. 合同标的包括哪些内容

标的,是指法律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确立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的标的依其性质说可划分以下几类:(1)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如: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租赁,借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等);(2)属于提供工作成果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加工承揽等);(3)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如:货物运输、仓储保管等);《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