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持股对公司营运影响

2024-05-10

1. 经销商持股对公司营运影响

如下:
经销商持股计划,可以让经销商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有助于提高公司自身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从经济学上讲,企业之所以热衷实施经销商持股计划,最终还是为了经济利益。
但另外一方面,经销商持股计划会带来太多各怀目的的股东,而这些股东很难在诸如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管理、经营规划、利润分配等方面达成一致,最终会带来扯皮、谩骂、不欢而散。经销商持股是一把双刃剑,企业需要慎之又慎。
无论上市还是拟上市企业,大部分制造型企业和产品型公司,都是希望能最大程度团结和绑定经销商形成利益共同体的,这也符合其发展共赢的本质需求。
经销商持股,有利于上下游产业链资源的共享与协同,通过让经销商分享公司发展成果,从而提高企业自身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友邦吊顶通过加持经销商渠道来巩固发展
吊顶行业第一股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002718.SZ,以下简称“友邦吊顶”)迎来了增收不增利的局面。公司2016年实现营收5.08亿元,同比增长23.71%,归母净利润1.26亿元,同比增长4.72%。
而在其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归母净利润为1730万元,同比增长了49%,但扣非后归母净利1285万元,仅同比增长9%。
在此情况之下,友邦吊顶决意通过加持经销商渠道来巩固发展。友邦吊顶发布公告,称收到部分经销商持股意向函,部分经销商拟与相关专业管理机构签订管理协议,以合法方式取得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5%的股票。

经销商持股对公司营运影响

2. 上市公司可持有自己的股份吗

可以。为股票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一、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上市公司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
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行,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经销商持股对公司营运影响

如下:
经销商持股计划,可以让经销商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有助于提高公司自身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从经济学上讲,企业之所以热衷实施经销商持股计划,最终还是为了经济利益。
但另外一方面,经销商持股计划会带来太多各怀目的的股东,而这些股东很难在诸如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管理、经营规划、利润分配等方面达成一致,最终会带来扯皮、谩骂、不欢而散。经销商持股是一把双刃剑,企业需要慎之又慎。
无论上市还是拟上市企业,大部分制造型企业和产品型公司,都是希望能最大程度团结和绑定经销商形成利益共同体的,这也符合其发展共赢的本质需求。
经销商持股,有利于上下游产业链资源的共享与协同,通过让经销商分享公司发展成果,从而提高企业自身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友邦吊顶通过加持经销商渠道来巩固发展
吊顶行业第一股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002718.SZ,以下简称“友邦吊顶”)迎来了增收不增利的局面。公司2016年实现营收5.08亿元,同比增长23.71%,归母净利润1.26亿元,同比增长4.72%。
而在其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归母净利润为1730万元,同比增长了49%,但扣非后归母净利1285万元,仅同比增长9%。
在此情况之下,友邦吊顶决意通过加持经销商渠道来巩固发展。友邦吊顶发布公告,称收到部分经销商持股意向函,部分经销商拟与相关专业管理机构签订管理协议,以合法方式取得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5%的股票。

经销商持股对公司营运影响

4. 上市公司持股有哪些规定

上市公司持股包括原始股东持股,也就是公司上市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公司上市后进入证交所开始发行股票,融资或将手持股票在证交所流通过程中,吸收公众购买股票持有公司股权。这里法律规定了上市后一定时间内,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5. 上市公司可否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1.公司如果任意的收购本公司股份导致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而变相减资;同时导致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从而使资本虚置,就是有一部分公司的资产是虚无的;另外,属于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因为公司自身也属于证券交易中的内幕主体。
2.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的标的,首先,实现质权时出卖这些股份,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其次,出卖又属于发行行为,未经过法定程序。
一、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是什么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7、转让公司股份的时候,当事人往往会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而股份转让协议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此同时还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上市公司可否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6. 原来是经销商现在变为上市公司股东有什么条件限制

成为上市公司必须满足的条件:
一、公司的主体资格

从公司的组织形式上看,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
先进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是不能上市的。


1.从公司的经营状态看


(1)对公司的经营期限有严格要求,公司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2)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2.从公司的设立上看


公司的股东出资按时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如发起人或者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办理完成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即已经将出资的财产由出资人名下转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


3.从公司的艘本数额来看


公司的注册登记显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 万元,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二、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的独立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独立性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应当有自己的资产并且该资产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配套。


(2)公司的人员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公司任职;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员工。


(3)公司的财务独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财务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公司的业务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规范运行


公司已经依法建立了股尔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规范运
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严重的行政处罚,也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受到过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
行政处罚,【摘要】
原来是经销商现在变为上市公司股东有什么条件限制【提问】
成为上市公司必须满足的条件:
一、公司的主体资格

从公司的组织形式上看,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
先进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是不能上市的。


1.从公司的经营状态看


(1)对公司的经营期限有严格要求,公司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2)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2.从公司的设立上看


公司的股东出资按时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如发起人或者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办理完成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即已经将出资的财产由出资人名下转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


3.从公司的艘本数额来看


公司的注册登记显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 万元,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二、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的独立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独立性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应当有自己的资产并且该资产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配套。


(2)公司的人员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公司任职;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员工。


(3)公司的财务独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财务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公司的业务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规范运行


公司已经依法建立了股尔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规范运
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严重的行政处罚,也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受到过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
行政处罚,【回答】

7. 原来是经销商现在变为上市公司股东有什么条件限制

1、普通股东的资格限制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虽然《公司法》并未对自然人股东的行为能力做出明确要求,但是,按照《民法典》的基本规定,自然人作为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才能有效地进行相关投资协议的签订、章程的签署、出资的缴纳等法律行为。

(2)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



(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为了避免因公司兼为自己股东的双重身份可能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防范因公司收购和持有自己的股权导致公司实际资本的减少,以及可能发生的上市公司借此操纵本公司股票价格的现象,各国公司法一般都禁止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摘要】
原来是经销商现在变为上市公司股东有什么条件限制【提问】
1、普通股东的资格限制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虽然《公司法》并未对自然人股东的行为能力做出明确要求,但是,按照《民法典》的基本规定,自然人作为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才能有效地进行相关投资协议的签订、章程的签署、出资的缴纳等法律行为。

(2)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



(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为了避免因公司兼为自己股东的双重身份可能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防范因公司收购和持有自己的股权导致公司实际资本的减少,以及可能发生的上市公司借此操纵本公司股票价格的现象,各国公司法一般都禁止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回答】

原来是经销商现在变为上市公司股东有什么条件限制

8. 上市公司能否持有自己的股票?

  可以。为股票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