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是指的什么?

2024-05-09

1. 房产抵押是指的什么?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能拿别人的房产证去做抵押吗
不可以。一般房管局在办理房产抵押时一是需要有抵押合同,二是有房本,三是当事人或代理人到场办理。
所以,光有房本办不了抵押。房主未签署抵押合同,未签署授权书,不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手续不全办不了。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二、房屋交易的形式有哪些?
房屋交易的形式:
1、房屋互换。
房屋互换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到房屋利用最优化的一种交换行为。
2、房屋信托。
房屋信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的专业组织接受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的委托,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代为经营管理房产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活动。
3、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房屋典当。
房屋典当是指将房屋出典于人,取得一定典价,在约定的期限内原价回赎。过期不赎作为绝卖。在典期内,承典人有权使用房屋,还享有在典期内将房屋出租或转典的收益权。
5、房屋出售。
房屋出售,又称房屋买卖。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其房屋(含捞基地)转让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接受该项房产并给付所有人约定价款的行为。经过房屋买卖行为,买方一次性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和全部使用权。它是房产交易中最典型、最重要的形式。
6、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不改变房屋的所有权。
三、抵押贷款还不起了是什么结果?
抵押贷款不还,贷款机构首先会开始计收贷款逾期后的罚息,然后会将逾期记录纳入到央行的征信系统中,影响借款人的个人信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产抵押是指的什么?

2.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哪些房屋可以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除法律规定,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的房屋外,其他房屋可以抵押。
一、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程序包括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程序如下: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偿还全部债务;
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签订偿还协议;
3、如不能签订协议,抵押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4、如胜诉,可以就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二、不能抵押的不动产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能抵押的不动产有:
1、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
5、依法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7、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房地产是指土地、房屋、树木等地上的附着物。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合法房地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抵押物拍卖所得的价款。
三、抵押类房产是什么意思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六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3.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哪些房屋可以抵押

一、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二、哪些房屋可以抵押?
可以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三)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
三、哪些房屋不能抵押贷款?
不得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三)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房地产;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
(六)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哪些房屋可以抵押

4. 房产抵押是什么?哪些房产可以做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除法律规定,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的房屋外,其他房屋可以抵押。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以下文件: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二)登记审核与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的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三)登记的变更与注销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二、抵押权人是指什么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优先受偿抵押物的人。抵押权人是被抵押担保的债权人。抵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其提供抵押的特定财产而设定的物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待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债务人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三、同一房屋抵押给两个人可以吗
可以。但是需要注意一点,被担保的总债权不能超过抵押标的价值。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5. 房地产抵押是指什么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属于什么
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一种从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房地产的占有,将房地产作为债权担保而与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抵押人是提供特定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担保债权实现的债务人本身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是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主张就拍卖该房地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抵押的房产哪些情况下可以处理
抵押的房地产能够处分的情况: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履行到期债务的;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4、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5、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房产抵押可以有什么方式
办理房产抵押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1、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
2、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3、以出让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在当事人具有合法的土地证、房产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方式抵押土地使用权。
5、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地产抵押是指什么

6.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房产抵押就是房屋抵押人对其所有的房屋或第三人房屋设定抵押权,由权利人(申请人)向登记机构提出的权属登记。购房人如何知道所购买的房产是否被抵押呢?受让人可以对出让人提供的房产证进行查阅,看备注栏内有无抵押登记或抵押后是否注销的记载。如果无记载或记载后已注销,就证明该房产无抵押,反之则有。对于所购的商品房,则应检查开发商所出示的国有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检查开发商的证件时应当注意四个问题:首先,应当坚持看原件。很多开发商往往以各种理由不让购房人看原件,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土地被抵押了;其次,要注意审查证件的真伪;其三,要看清抵押记载的情况;最后,购房者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不得将该房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处理办法,或有权随时检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书证。进—步来说,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购买吗?如果可以,又应如何购买呢?在此,需要告诉购房人的是:被抵押的房产不一定不能买。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署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产可以转让。如果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则无效。将已设定的房(地)产抵押的房产转让,在商品房转让中时有发生。如果开发商将抵押的房产(包括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被抵押)进行销售的话,在办理预售登记或产权过户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权人同意书、受让人已知房(地)产抵押的声明书,以及其他有关书证。

7.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哪些房屋可以抵押

房地产 抵押 是伴随着中国 土地使用权 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房地产利用方式,也是融资风险的一种防范措施。房地产价值巨大,由其作为债权担保之标的物,对于债权的实现甚为有利。那么,到底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如果愿意,哪些房屋可以抵押,哪些房屋不能 抵押贷款 呢?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 抵押权 人提供 债务 履行担保的行为。 债务人 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二、哪些房屋可以抵押?  可以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三)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  三、哪些房屋不能抵押贷款?  不得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 (一) 土地所有权 ; (二)耕地、 宅基地 、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三)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房地产;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 (六)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房地产抵押并不是日常总会遇到的问题,所以操作起来可能会很陌生,其本身操作流程也比较复杂,稍有不慎可能就会给房产带来风险,所以,如果您要进行房地产抵押,建议您寻找专业的 律师 进行咨询。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哪些房屋可以抵押

8.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哪些房屋可以抵押

法律分析: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除法律规定,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的房屋外,其他房屋可以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