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核算上有什么区别?

2024-05-19

1.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核算上有什么区别?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种,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比如国债期货、远期合同、股指期货等,其公允价值变动大于零时,应将其相关变动金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入账成本=买价-已经宣告未发放的股利(或已经到期未收到的利息);
一般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公允价值入账)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支付的总价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会计分录:
1、当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当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宣告分红或利息到期时;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4、收到股利或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5、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净售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净增值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倒挤认定,损失记借方,收益记贷方。)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净贬值额)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企业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2、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
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
3、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4、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1、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例如:商业银行贷出款项;商业购入贷款;商业银行所持没有活跃市场债券/票据;工商企业应收账款等。
2、贷款和应收款项的特征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无活跃市场,这是贷款和应收款项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区别,
即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而贷款和应收款项则没有。
3、不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资产,
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此类资产应定义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比如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如果是股权投资则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买价-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债券投资则此分录调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溢价时)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一般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当初公允价值净贬值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反冲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核算上有什么区别?

2.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是什么理由划分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短期交易为目的的,比如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没有长期持有或短期持有的明确目的,也可以是股票,但是不确定是短期持有,也可能长期持有。
  
(一)确定分类方式不同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是直接的,即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是以赚取价差取得收益为目的,如企业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基金等。而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不是直接定义的,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才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二)管理层持有的目的和时间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还在于管理层对两者的不同持有目的和时间。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出售而购入的,管理层的持有目的不是长期持有,更谈不上持有至到期,而在于尽快出售,赚取交易收益,周转速度较快,持有时间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短期内不准备积极地进行交易,持有时间通常超过1年。


(三)归属类别和列报方式不同
在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列报方式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归属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周转速度较快,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报位置位于货币资金之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归属于非流动资产,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位置排序在非流动资产的最前列。


(四)初始计量价值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以其公允价值作为购入成本入账,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冲减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以其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购入成本入账,如购入的债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的,则按债券面值作为入账成本。


(五)利息及折、溢价的处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涉及债券的利息不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涉及债券的折、溢价均纳入公允价值范畴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涉及债券的利息和折、溢价均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


(六)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不同
虽然两种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都作为“金融资产”的价值组成部分,但两者变动的损益处理却完全不同,由此产生的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也不相同,这也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最显著的差别之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直接作为当期利润处理。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作为“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理,因而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在财务报表的列报方面,“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作为利润表中的利得项目进行列报的,包含在企业净利润中,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直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


(七)发生减值的处理方式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对其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调整,不进行减值测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要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并要求单独计算减值额,具体作法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八)出售处理的转销方式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要注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两部分价值—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并将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转作当期“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要注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四部分价值—成本、未摊完的折溢价余额、应计未收的利息和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并将原先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作为“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挂账余额,同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组成的“公允价值变动”余额相抵销,其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理。

3.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核算上有什么区别?

◆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
  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
  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 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四类金融资产因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与套期保值有关的,应当按照套期保值会计方法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核算上有什么区别?

4.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核算上有什么区别?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种,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比如国债期货、远期合同、股指期货等,其公允价值变动大于零时,应将其相关变动金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入账成本=买价-已经宣告未发放的股利(或已经到期未收到的利息);
一般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公允价值入账)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支付的总价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会计分录:
1、当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当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宣告分红或利息到期时;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4、收到股利或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5、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净售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净增值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倒挤认定,损失记借方,收益记贷方。)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净贬值额)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企业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2、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
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
3、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4、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1、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例如:商业银行贷出款项;商业购入贷款;商业银行所持没有活跃市场债券/票据;工商企业应收账款等。
2、贷款和应收款项的特征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无活跃市场,这是贷款和应收款项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区别,
即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而贷款和应收款项则没有。
3、不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资产,
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此类资产应定义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比如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如果是股权投资则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买价-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债券投资则此分录调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溢价时)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一般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当初公允价值净贬值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反冲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 如何比较简单的区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目的是短期获益,随时转手,其中包括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行为。
【持有至到期投资】目的是长期持有,而且有能力持有,中途不会转手什么的,但只针对债券类投资,不包括股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目的是长期持有,但中途随时也可能卖掉,包括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行为。

如何比较简单的区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6. 如何比较简单的区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比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
3.属于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
(一)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二)企业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三)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
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者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者重分类;
3.出售或者重分类是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既可能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可能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该金融资产属于有固定到期日、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金融资产,则该金融资产还可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某项金融资产具体应划分为哪一类,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决策等因素。金融资产的分类应是管理层意图的如实表达。通常情况下,划分为此类的金融资产应当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因此,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有报价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 怎么划分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比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
3.属于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
(一)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二)企业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三)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
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者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者重分类;
3.出售或者重分类是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既可能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可能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该金融资产属于有固定到期日、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金融资产,则该金融资产还可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某项金融资产具体应划分为哪一类,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决策等因素。金融资产的分类应是管理层意图的如实表达。通常情况下,划分为此类的金融资产应当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因此,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有报价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怎么划分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 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有什么区别?_?

一、持有期限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持有期限是长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期限一般大于1年。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期限是短期。
二、目的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目的是长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不明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是短期差价。
三、股票债券类型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股票债券类型是债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类型是股票或债券。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类型是股票或债券。


四、风险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风险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风险不明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风险高。
五、初始计量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是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是历史成本(实际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是完全公允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持有至到期投资
百度百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百度百科-交易性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