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分居财产怎么分割?

2024-05-11

1. 婚内分居财产怎么分割?

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理解,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如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这体现了男女平等、有利生产生活等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感情已经破裂,在此情况下,考虑到此时财产的来源情况,夫妻之间的收入与支出并不会出现混合的情况,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以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人民法院在具体处理时,应当对此时一方的财产所得进行区别。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离婚,不可能是自动完成的,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自动离婚”一说。按中国大陆的法律,离婚是不可能自动完成的。按中国大陆《婚姻法》第31、32条的规定,就离婚问题,如夫妻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离婚来解决。“分居两年”法院也不定肯定能判决离婚。如果没有证据或不是“感情不和”,则仍有可能不判决离婚,白白耽误两年。由于夫妻在分居期间尚未离婚,此时一方取得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的话,则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同时,当事人也需要注意夫妻分居两年后,并不能自动离婚,还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可以。

婚内分居财产怎么分割?

2. 婚内分居财产怎么分割?

一、婚内分居财产怎么分割?
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理解,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如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这体现了男女平等、有利生产生活等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感情已经破裂,在此情况下,考虑到此时财产的来源情况,夫妻之间的收入与支出并不会出现混合的情况,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以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人民法院在具体处理时,应当对此时一方的财产所得进行区别。
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
离婚,不可能是自动完成的,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自动离婚”一说。
按中国大陆的法律,离婚是不可能自动完成的。按中国大陆《婚姻法》第31、32条的规定,就离婚问题,如夫妻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离婚来解决。“分居两年”法院也不定肯定能判决离婚。如果没有证据或不是“感情不和”,则仍有可能不判决离婚,白白耽误两年。
由于夫妻在分居期间尚未离婚,此时一方取得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的话,则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同时,当事人也需要注意夫妻分居两年后,并不能自动离婚,还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可以。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包括:
(一)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二)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三)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夫妻之间的婚姻问题应当需要认真对待,需要用离婚手段进行解决的,应当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和所需要办理的事项,包括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权的争取、各自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划分等问题。希望夫妻之间保持应有的理解和信任,处理好各自的问题。
延伸阅读: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
出轨对离婚时财产分割有什么影响

3. 婚内可以分割财产吗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婚内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可以被分割,只有共同财产才能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内可以分割财产吗

4. 婚内财产可以分割吗

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5. 婚内财产可以分割吗?

法律分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婚内财产可以分割吗?

6. 婚内财产分割可以吗

婚内财产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制度。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了双方的财产纠纷,从而保护了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隐匿、转让、变卖、损害赔偿,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
一、夫妻结婚几年才能分财产
法律并无规定结婚几年可以分财产,按照《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以下情形才可以分财产:
1、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的法定的特殊情形属于封闭性条款,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做法进行了严格限制,以避免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随意主张分割共同财产,损害家庭稳定及影响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功能的实现。
对于何为“重大疾病”,民法典未作明文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倾向性观点,疾病是否重大,应参照医学上的认定,借鉴保险行业中对“重大疾病”的划定范围,一般认为,某些需要长期治疗、花费较高的疾病,如糖尿病、肿瘤、脊髓灰质炎、麻风病、结核病等,或者直接关涉生命安全的疾病等属于“重大疾病”。
对于何为“相关医疗费用”,民法典亦未作明文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倾向性观点,“相关医疗费用”应主要指为治疗疾病需要的必要、合理费用,不应包括营养、陪护等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丈夫沉迷赌博妻子能要求分割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7. 婚内分居财产分割能包括分居期间的收入吗

婚内分居财产分割不是一定能包括分居期间的收入的。一般情况下,分居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若双方对分割收入约定为个人所有的,则除双方约定可以分割外,不予分割。
一、分居期间财产归谁
按照法律规定,分居期间并不代表夫妻双方已经正式离婚,还是属于婚姻存续状态,所以在这个期间双方所获得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原则上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居是把双刃剑,此时的夫妻财产关系复杂又特殊。
我国法律实务中,法院一般是把分居期间财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判决的。
合同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分红型保险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是共同的财产,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离婚时,夫妻双方会进行财产分割。但是夫妻的财产状况千差万别,离婚时稍有疏忽,就可能会遗漏某项财产。而且有些人为了多分财产或者使对方少分财产,离婚前就会转移隐瞒财产。
个人股份分红应算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情况按照夫妻财产共同所有。
我国民法典对夫妻之间婚内财产的分配约定是给予自由选择权利的,可以共同所有制、可以分别所有制、也可以部分共有部分私有。因此只有在夫妻共同共有婚内财产时,一方购买的保险才能算共同财产,如不进行分割是对另一方财产权利的侵害。
三、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可以怎么办
离婚后对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或者撤销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
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情况如下: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婚内分居财产分割能包括分居期间的收入吗

8. 婚内可以分割共有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分割财产,但需要满足如下法定情形:
1、夫妻一方存在非法转移财产(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非法增加共同债务(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一、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公证有效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公证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是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如果是法定的个人财产,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去公证处公证。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然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因此,婚姻存续期间内,双方可以就夫妻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并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只要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无效情形,并且公证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该公证就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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