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区别?

2024-05-12

1. 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区别?

创业板市场的设计,在以下几个方面与主板市场有明显区别:

(1)企业经营年限相对较短,不设最低盈利要求,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主营业务单一,企业要求只能经营一种主营业务;

(2)必须是全流通市场。

(3)主要股东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

(4)股票发行由指标管理改为标准控制;

(5)在某些国家的资本市场中,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板市场满两年后可申请转主板上市;

(6)开设退出机制。

 

上市规定比较

 
 创业板
 国内主板市场
 
盈利要求
 未设盈利要求
 最近三年连续营利
 
其它财务数据要求
 最近二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达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达人民币300万元;

有形资产达人民币800万元;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发行前一年,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

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但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另有规定的除外。
 
营业纪录
 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二年以上
 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
 
主营业务
 主业突出,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不间断地从事一种主营业务
 没有具体要求
 
最低股本总额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股本总额达人民币2000万元
 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向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发行人股东最低持股量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持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35%以上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股东人数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的股东达200人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股票出售限制期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上市资格的区别
来源: 作者: 时间:1970/01/01
一)、主体资格的区别 与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外,公司章程还必须要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二)、公司组织结构的区别 与主板上市公司组织结构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必须包括2名以上独立董
  一)、主体资格的区别
  与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外,公司章程还必须要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二)、公司组织结构的区别
  与主板上市公司组织结构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必须包括2名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有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经营管理、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
  三)、股本规模的区别
  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初创阶段,资本金规模较小,所以对其股本规模要求比主板上市公司降低,下限初定在2000万元左右,以便为企业资本规模的扩大和业绩的增长留下空间;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迅速,对融资的频率要求高,因此可能缩短其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如取消主板市场对增资发行所需求的一年间隔期,有助于保证股本与业绩的同步良性增长。
  四)、经营记录的区别
  由于营运记录对于投资者分析企业状况、预测发展前景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国内主板市场上市条件中,要求申请上市的企业有三年以上的经营记录。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通常创立时间短、营运记录有限,因此对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经营记录为两年。
  五)、盈利要求的区别
  创业板市场选择上市时更侧重于公司的发展潜力,而不同于主板市场所要求的经营现状。香港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盈利没有要求,正是考虑到新兴企业在创业初期少有或几乎没有盈利的实际情况,美国NASDAQ市场虽然上市标准有三套,但总体上对盈利也基本不作要求。因此,国内创业板市场亦不会将上市公司盈利记录作为基本条件。

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区别?

2. 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有什么区别

创业板市场也称二板市场或第二交易系统,是与现有证券市场即第一板或主板市场相对应的概念,主要是为了扶持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它们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的区别
与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外,公司章程还必须要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2、股本规模的区别 
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初创阶段,资本金规模较小,所以对其股本规模要求比主板上市公司降低,下限初定在2000万元左右,以便为企业资本规模的扩大和业绩的增长留下空间;
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迅速,对融资的频率要求高,因此可能缩短其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如取消主板市场对增资发行所需求的一年间隔期,有助于保证股本与业绩的同步良性增长。
3、公司组织结构的区别
与主板上市公司组织结构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必须包括2名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有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经营管理、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设立或准备设立创业板市场,以建立一种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利于中小企业及其他企业融资。

扩展资料:
主板市场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5)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8)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9)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主板市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创业板市场

3. 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有啥区别

创业板市场也称二板市场或第二交易系统,是与现有证券市场即第一板或主板市场相对应的概念,主要是为了扶持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它们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的区别
与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外,公司章程还必须要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2、股本规模的区别 
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初创阶段,资本金规模较小,所以对其股本规模要求比主板上市公司降低,下限初定在2000万元左右,以便为企业资本规模的扩大和业绩的增长留下空间;
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迅速,对融资的频率要求高,因此可能缩短其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如取消主板市场对增资发行所需求的一年间隔期,有助于保证股本与业绩的同步良性增长。
3、公司组织结构的区别
与主板上市公司组织结构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必须包括2名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有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经营管理、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设立或准备设立创业板市场,以建立一种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利于中小企业及其他企业融资。

扩展资料:
主板市场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5)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8)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9)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主板市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创业板市场

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有啥区别

4. 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5)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8)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9)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10)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 中国的创业板和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有什么差别?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

中国的创业板和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差别:
一、创业板:
(一)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1.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3.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4] 

(二)企业要求
1.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主板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存在差异的原因:

创业板是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

中国的创业板和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有什么差别?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

6. 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关系?

1、创业板市场也称二板市场或第二交易系统,是与现有证券市场即第一板或主板市场相对应的概念,主要是为了扶持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设立或准备设立创业板市场,以建立一种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利于中小企业及其他企业融资。
2、中国的创业板股票市场同主板市场存在的主要区别有四点:那就是(1)全额流通;(2)针对创新型企业的较低门槛;(3)以成长速度、成长质量为公司上市根本条件;(4)监管权利责任“下移”式的新型严格监管方式。

7. 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有什么区别?

创业板和主板有什么区别

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有什么区别?

8. 中国的创业板和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有什么差别?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

  主要是针对不同企业上市
  创业板与主板上市条件的比较
  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创业板与主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异同予以介绍,供大家参考。

  主板	创业板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年限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盈利要求	(1)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
  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股本要求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