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标的”具体是什么?

2024-05-10

1. 合同法中的“标的”具体是什么?


合同法中的“标的”具体是什么?

2. 合同法中的“标的”具体是什么?

1楼说的不完全对,混淆了“标的”与“标的物”的概念。
每一个诉讼都有标的,但是不一定有标的物。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标的是一种法律关系。而“标的物”是所谓“标的”的法律关系的指向。(sori,我也觉得不是很易懂)总之,标的是法律关系。
合同的标的,就是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买卖合同的标的,就是买卖关系。租赁合同标的,就是租赁合同关系。标的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
希望对你理解有帮助

3. 合同的标的物

法律分析: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合同的标的物

4. 合同标的物是什么

法律分析:通常来说,标的物就是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举例说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此处的标的物就是双方所购买的房屋。标的物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标的物是明确的,一般标的物和标的是存于一体的,但是不代表标的物和标的是永远共存的。比如在劳务关系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而这份劳动合同当中没有买卖的商品,在这份合同当中,没有标地物,而可能具有标的。此处的标的可能是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工资金额。合同成立必定会有标的,但是不一定会有标定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5. 合同标的物是什么

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当事人所自由协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一份合同能否成立的重要因素。如果双方的合同没有标的物,一般会导致合同不生效,则双方的合同法律关系通常也就不复存在。因此,双方在希望达成某种合同关系时,应该明确标的物所涉及的条款,从而正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标的物是什么

6. 合同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1、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2、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3、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主要就是弄清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要求: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百零一条 标的物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三条 标的物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7. 什么是合同标的物

通常情况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指,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通常是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一份合同能否成立的重要因素。双方合同没有标的物的,一般会致使合同不生效,那么双方的法律关系通常也就不复存在。所以双方应该明确标的物所涉及的条款,从而正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什么是合同标的物

8. 什么是合同标的物

通常情况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指,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通常是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一份合同能否成立的重要因素。双方合同没有标的物的,一般会致使合同不生效,那么双方的法律关系通常也就不复存在。所以双方应该明确标的物所涉及的条款,从而正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标的物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即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比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就是买卖的商品房。一个合同的必备要素是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比如在提供教育服务的合同中,标的就是提供服务一方的服务行为,并且不存在标的物的说法。
二、一般来说诉讼标的额是什么
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额是数额,也就是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
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无体财产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可以是“物”,一般的买卖合同中购买实物;也可以是“行为”(包括“非行为”)。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三、租赁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首先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民事纠纷的概念,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而租赁合同纠纷则属于民事纠纷中财产关系方面的纠纷。
另外,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间就租赁的标的物发生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符合民事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双方当事人间的租赁合同属于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其次民事案件是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对案件做分类,所以根据合同双方主体之间的平等法律关系来判断也属于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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