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汇一共有几种结算方式

2024-05-16

1. 企业外汇一共有几种结算方式

一、结汇水单

结汇是外汇结算的简称,是指外汇收入者将其外汇收入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银行按照一定汇率付给等值人民币的行为,分为三种基本的方式:

(1)强制结汇;

(2)意愿结汇;

(3)限额结汇或部分结汇;

这三种结汇方式不论是对公司还是对银行,结汇水单都是比较重要的凭证,投资者要注意结汇水单的查收,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折算入账

折算交易是外币折算交易,指企业将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按照本位币的价值结算的交易,期指折算入账有两个基本环节:一是在发生外币交易时所进行的初始确认与结算时的差额确认;二是在核对资产负债表的时候要对外币交易相关项目的折算;基本的折算流程如下:

投资者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要助于银行中的外币折算交易,在交易的初始就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而在外汇折算入账的时候,汇率应该是上一年的即期汇率,但是在外币折算中还是有操作技巧的:①选择现行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者是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企业外汇一共有几种结算方式

2. 国际贸易企业最常用的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票据的种类: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使用汇票为主。
1、汇票
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对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
2、本票
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在可以预料的未来时期,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一定金额的据。本票又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
3、支票
是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说就是出票人(银行存款人)对银行(受票人)签发的,要求银行见票时立即付款的票据。

扩展资料:
其他许可证的办理
环保、卫生、治安、消防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一、出具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汇算清缴报告,财税代理服务,小规模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
二、内资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三、外国投资者在深圳设立合资、独资、办事处、代表处的注册登记。
四、内、外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股权变更、公司转让收购、年检、执照延期、
注销、地址、名称或经营范围、企业类型变更。
五、内、外资企业税务代理
(1)记帐报税
(2)零申报
(3)税务违规处理的申请
(4)企业年报、季报的财务报表。
六、内资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代理申请:环保、卫生、消防、印刷、物流运输许可证、园林绿化资质及政府各类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贸易公司

3. 常用的几种外贸结汇方式

常见的外贸结汇方式有以下几种
1.L/C信用证:
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开给第三者的一种保证凭规定单据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需要做到单单相符的,如果有不符点,客户银行可以以此为由拒收或者扣除部分货款
信用证分成即期和远期
即期:海外银行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就要立即安排汇款,开证人(买方)也应于单到立即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远期: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等到汇票到期时履行付款义务的保证文件。
一般分为30天,60天,90天远期.以30天为例,开证行收到单据之后的第30天付款。
信用证的一般操作流程:
(1)确定好合同后,客户会发一份信用证草稿件过来核对。
(2) 核对的原则一般是:仔细仔细再仔细。条款以简明扼要为好,对附加的额外条款能去掉就去掉。在时间和订单的信息确认上,要争取保守估计,争取一切能争取的最大化优势。(要注意信用证上的软条款)
(3) 等客户开具信用证后,再严格按照信用证条款要求安排生产等。
(4) 发货后,提供单证给客户银行。
(5)提醒客户确定打款
(6) 客户银行在审核信用证无误后,在信用证到期后付款。

2.T/T电汇
分为前T/T,和后T/T
前T/T就是,合同签订后,先付一部分订金,一般都是30%,生产完毕,通知付款,付清余款,然后发货,交付全套单证。最为多见的是后T/T, 收到订金,安排生产,出货,客户收到单证拷贝件后,付余款;卖家收到余款后,寄送全套单证。
3.D/P 付款交单
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
D/P也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付款完成才能取得单据
4.D/A承兑交单
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由于承兑交单是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之后,即可取得商业单据,凭以提取货物。
只要承兑就可以取得单据
5.O/A赊销
OA是一种放款形式,,可以以TT/LC等各种方式还款。
现在用最为普遍的就是T/T和信用证

常用的几种外贸结汇方式

4. 请银行的朋友解答,外汇业务中,国际收支涉外收付凭证有几种?分别用于哪些结算方式?

对于楼上的回答,本人很是佩服!复制粘贴就是标准答案!
关于国际收支涉外收付凭证主要有一下几种: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境外客户的汇出汇款业务
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的对外付款业务
涉外收入申报单---所有形式的收汇业务(包括汇入汇款,出口托收收汇,出口信用证收汇等)
另外对于境内的外汇业务,也有对应的申报凭证:
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业务,如海运费、对境内的特殊经济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企业的汇出汇款、境内划转等
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对境内的特殊经济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企业叙做的信用证,代收等业务
境内收入申报单---从境内的特殊经济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企业汇入的款项!
说的不一定全面,仅是个人的一些理解,希望共同探讨!

5. 我国外贸收汇有哪些方式?

1.T/T:电汇,你可以做30%预付款,70%见提单复印件付款
2.信用证:对于双方来说,这个最安全,但是要注意信用证的条款,要不如果有不符点,要扣钱啊,甚至拒付。
3.D/A是 承兑交单,风险太大,不建议用这个付款方式。
4.D/P是 付款交单

我国外贸收汇有哪些方式?

6. 国际贸易企业最常用的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A、信用证结算方式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C、银行保证函银行保证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简写为L/G),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款。 D、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常见的不同结算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7.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包括哪些方面

1.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包括:境内个人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境内机构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自身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因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发生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有明确规定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 拓展资料:1. 外汇原则: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外汇局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付汇、收汇。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代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外汇局对下列企业实施重点监测:贸易外汇收支与货物进出口一致性匹配情况超过一定范围的;贸易信贷余额或中长期贸易信贷发生额超过一定比例的;经专项监测发现其他异常或可疑的;其它需要重点监测的。  2.对于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原则上应在同一家银行办理收支结算规定的"同一家银行"该如何把握:a、是银行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应注重审核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和逻辑性。对于不在同一家银行办理的特殊业务,银行应对不在同一家银行办理的原因和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在交易附言中进行标注以及事后向外汇局报告。   b、是同一离岸转手买卖本身包括买入和卖出两笔交易。原则上要求在同一银行审核,是为了便于两笔交易信息的核实和跟踪,有利于银行从业务全流程角度进行审核。《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以下简称《指引》)中同一家银行原则上在同一总行范围下,能够共享买入和卖出收支信息,如总行的信用证中心和企业开户行视同同一家银行。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包括哪些方面

8. 外贸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法律分析】:最常见的就这三种方式:汇款:“汇款”也叫“汇付”——付款人(进口商)通过银行采用某种支付工具将货款交付给收款人(出口商)的结算方式。付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转交付款方,共有四个当事人: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汇款分为三种方式:分别为电汇、信汇和票汇。托收:托收(委托收款)——出口商通过本地银行委托进口地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方式。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既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托收涉及四个主要当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同样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方式。信用证: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从性质上讲,信用证结算首先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为付款保证。开证银行保证当受益人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时履行付款义务。这与汇款、托收结算方式的商业信用性质不同,因而比汇款、托收结算收款更有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二条 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有前款违法行为,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第三十三条 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以不正当的低价销售商品、串通投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有前款违法行为,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禁止该经营者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等措施消除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