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的父母给自己的子女银行账户里打钱也算作婚后共同财产?

2024-05-11

1. 婚后一方的父母给自己的子女银行账户里打钱也算作婚后共同财产?

从婚后共同财产的法律定义来说,你所说的情况确实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的父母给自己的子女银行账户里打钱也算作婚后共同财产?

2. 夫妻离婚,给孩子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离婚的并不影响孩子名下的财产归属,该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孩子所有,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

3. 父亲的银行欠债,儿子必须履行“父债子还”吗?

父亲的银行欠债,儿子没有履行父债子还的义务。父债子还不是法律原则,儿子没有替父还债的法律义务,法律原则是责任自负,父亲的债务应当由父亲自己偿还。
父债子还,实质上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这就是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规定。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必须有当事人的约定,即必须经过第三人同意,同时,如果第三人未按约定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责任仍应当由债务人承担,而不是由第三人承担。
如果儿子同意替父还债,就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儿子偿还了父亲的债务的,法律是允许的,儿子的偿债行为有效,如果儿子不按所同意的内容替父还债,也不能要求儿子承担违约责任,而应当由父亲承担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需要帮父亲还债的情况:
当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父亲的银行欠债,儿子必须履行“父债子还”吗?

4. 按照新婚姻法,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妇没份啦?

  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其中一项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简单来说,就是婚前买房,房子写一方名字的,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而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的,离婚时按比例补偿。

  新婚姻法解释关于房产归属有4大颠覆:
  1.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变化: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变化:一方父母给买的房从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了个人财产。

  3.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要求追回来
  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变化:假如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以前另一方可以要求追回来,现在不行了。

  4.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 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变化: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的。

5. 儿子婚后买房父母首付产权证写儿媳名下父母要回借扻(儿子有欠条)法院咋判?

一:儿子在婚后(必须是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买房,该房产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儿子有充分证据证明是用法律认可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的,且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借款的,可按照儿子房产处理。
二:儿子的个人房产将儿媳添加为共有人,或登记在儿媳名下的,该房产应为共同财产。但若儿媳主张该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为自己所有的,且儿子又不能证明为共同财产的,则可能该房产被按照儿媳个人财产处理。
三:父母在儿子婚后赠与儿子钱款,且没有明确是赠与儿子个人,则赠与钱款应视为对儿子儿媳两个人的赠与。
四:父母属于借款给儿子购买房产的,该借款所产生债务应为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共同债务。

儿子婚后买房父母首付产权证写儿媳名下父母要回借扻(儿子有欠条)法院咋判?

6. 父母给我的钱,我存在我的银行卡里;父母给我买的手机。这钱和手机,从法律意义上讲是否属于我的财产?我

当然是你的了。法律上赠予,你拥有处置权

7. 女儿银行卡上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一般情况下,婚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是赠与了部分财产给女儿,也是赠与了夫妻共同财产给女儿,女儿就取得了该部分财产的所有权。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女儿银行卡上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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