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落户口新政策是什么

2024-04-28

1. 淄博落户口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全面放开购房落户。购房落户条件由原来的房屋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购房落户,放宽至房屋产权人本人及其近亲属(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均可申请落户;由国有出让土地上的住宅可在房屋地址上登记落户,放宽至国有土地(含国有出让土地和国有划拨土地)上的住宅均可在房屋地址上登记落户;放开公寓落户限制,允许公寓产权人及其近亲属登记落户。 全面放开租房落户。租房落户条件由原来的农业转移人口租赁房屋可申请落户,放宽至凡在城镇区域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和个人住房的居民,均可在租赁房屋地址登记落户。其中,租赁个人住房的,需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经房屋产权人同意且该房屋无户口登记,可在租赁房屋地址登记落户。 全面放开投靠落户。居民凡投靠城镇区域内亲属的,由原来的允许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放宽至允许投靠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全面放开就业落户。居民凡在我市城镇就业的(包括录聘用、务工经商、创业等),可在就业地登记落户。全面放开人才落户。取消人才年龄限制,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由中级降为初级,对于有意愿来淄创业、就业的市外人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在校生,留学归国人员,企事业单位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等),均可依照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各区县城镇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淄博落户口新政策是什么

2. 淄博新车落户

今天刚办完  我张店的   
先去税务局 交购置税,交购置税前要复印车辆合格证  身份证 购车发票第一联的,复印后在去给工作人员   他给你弄  弄完后到一边窗口划银行卡  张店的这个不收现金,另复印店就在交购置税的窗口外。

后去车管所交110元钱,需要的还是那些东西 合格证 发票 身份证等,  然后到院子里   工作人员  拓号 ,然后车辆拍照, 在拓号的时候 你去按个号  先排上, 等到你等着慢腾腾的工作人员给你车辆照片的时候,大概就快到你了,今天号上显示有20个人在我前边,等我拿到照片时前面就3个人,这样就省时间了,后你把购置税啥的 那一堆给工作人员,  你再到院子里让民警检测车辆(就是看看发动机舱、安全带能用否,车上有三脚架了吗),后你等着,有人再给你选号的卡片,上有条形码 ,拿着它你就可以到门口的选号机选号了,
 两种选法,一种是能随机选,一次出30个号,2次机会,必须从这60个号里选一个;或是自己定2~3位数,最后一位是6、8之类的都带着4,这个可以试试,很多都是没有符合条件的号码,我随便选了一个就确定了,
   之后你把选号卡片给一个窗口的工作人员,交上145元钱,等15分钟,她就把行驶证等手续都给你,再出去领上牌子就行了。

3. 淄博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1、重奖引才伯乐。对为我市引进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才的中介机构、单位、个人(第一引荐人,淄博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人才工作的在职人员除外),每引进一人最高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鼓励亲情引才。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回淄创业的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毕业生家庭,给予1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发展人才资源服务产业。促进人力资源机构集聚和规模发展,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设立引才工作站,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根据工作站成效评估情况,进行考核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实施“银发人才余晖行动”。发挥退休人员资源优势,对于市级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开展的服务基层活动,市财政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差旅补助标准给予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设立人才专项事业编。已满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由其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专项事业编制。对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合同的高层次人才,要求落为事业编制的,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专项事业编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对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事业单位职工返淄的,按照“同级对口”的原则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同级就近就优”原则对口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设置人才特设岗位。在我市事业单位中设置“特设岗位”,用于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原则,在我市卫生等镇基层事业单位增设“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促进基层人员队伍结构优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开展 “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简化编制、岗位审批流程,给予用人单位充分自主权。每年组织我市重点事业单位到省内外重点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球TOP300海外大学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硕士研究生,经现场面试考察合格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签约录用;对于引进国内顶尖名校毕业生的,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单位编制数量限制。对进入省“优选计划”面试环节且达到一定分值,未最终入选的考生,与我市事业单位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直接考察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
8、开通重点品牌活动引才“直通车”。打造高端人才淄博行、“淄博—名校人才直通车”等系列品牌活动。对纳入品牌活动对接的“高精尖缺”人才,符合条件的,经评估认定可直接入选“淄博英才计划”(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法律依据:《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 10、“双十”创业倍增计划。在“淄博英才计划”科技创业类工程评选中,推行以赛代评的模式,打造“齐心共创·赢在鲁中”创业大赛品牌。每年评选10个创业企业类人才(团队)、10个创业项目类人才(团队),对创业企业类按“淄博英才计划”科技创新类全职人才进行支持;对创业项目类进行跟踪培养,项目1年内在我市落地的,择优纳入“淄博英才计划”支持(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委组织部)。

淄博人才政策

4. 淄博落户口新政策

【法律分析】全面放开购房落户。购房落户条件由原来的房屋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购房落户,放宽至房屋产权人本人及其近亲属(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均可申请落户;由国有出让土地上的住宅可在房屋地址上登记落户,放宽至国有土地(含国有出让土地和国有划拨土地)上的住宅均可在房屋地址上登记落户;放开公寓落户限制,允许公寓产权人及其近亲属登记落户。 全面放开租房落户。租房落户条件由原来的农业转移人口租赁房屋可申请落户,放宽至凡在城镇区域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和个人住房的居民,均可在租赁房屋地址登记落户。其中,租赁个人住房的,需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经房屋产权人同意且该房屋无户口登记,可在租赁房屋地址登记落户。 全面放开投靠落户。居民凡投靠城镇区域内亲属的,由原来的允许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放宽至允许投靠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全面放开就业落户。居民凡在我市城镇就业的(包括录聘用、务工经商、创业等),可在就业地登记落户。全面放开人才落户。取消人才年龄限制,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由中级降为初级,对于有意愿来淄创业、就业的市外人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在校生,留学归国人员,企事业单位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等),均可依照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各区县城镇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5. 怎么能在淄博张店落户?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

  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

  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五县二区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

  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

  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四、老人来市投靠子女入户的办理

  凡户口在本市五县二区以外的老年人,确实随子女生活居住在本市的,可申请来市随子女入户。

  凡老人申请来市投靠子女必须向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

  验核后,提供复印件)。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

  3.申请人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包括户口性质、子女情况等;

  4.本市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

  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五县二区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

  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

  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四、老人来市投靠子女入户的办理

  凡户口在本市五县二区以外的老年人,确实随子女生活居住在本市的,可申请来市随子女入户。

  凡老人申请来市投靠子女必须向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

  验核后,提供复印件)。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

  3.申请人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包括户口性质、子女情况等;

  4.本市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

  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子女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怎么能在淄博张店落户?

6. 淄博临淄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提交材料:
  1、市外购房迁入: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配偶和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2、市外投靠迁入(包括父母投靠子女和子女投靠父母):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需提供未婚证明和在迁出地无工作单位证明。
  3、市外招工、引进人才类人员迁入: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单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才聘用证书》、录聘用证明。
  4、市外投资类迁入: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单位证明、投资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证明、资产评估证明。

7. 淄博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文件,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落户限制,新规4月1日实施,为什么临淄还不实施

文件精神大概:

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分类明确的户口迁移政策。其中,在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淄博市区(包括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具体条件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同一市区连续工作满2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通过合法途径购买、自建、继承房屋,以及租住成套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有稳定生活来源的;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1年以上,并按规定通过验定或年检的。

合法稳定职业
    既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用的,也包括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岗位1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并依法经营3年以上的个体经营者。

合法稳定住所
    既包括具有合法所有权的住宅房屋(其中市外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购买、自建、继承房屋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土地、房产证书),也包括合法使用权房屋即租住房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直管房屋、租住政府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并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年以上的,但对私搭乱建或建筑工地的工棚等不得视为合法稳定住所;每套住房5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

租住成套住房
    指“合法稳定住所”中所规定的租住房屋,并持有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

投资经商 兴办实业
    指投资实际到位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或10万美元以上的或兴办实业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学完了吗?你不能办购房落户,因为没有土地证。你可以看一下你符合哪个条件,再办理落户。我看你是否可根据“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并依法经营3年以上的个体经营者。”来作为落户申请的理由。

淄博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文件,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落户限制,新规4月1日实施,为什么临淄还不实施

8. 淄博临淄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提交材料:
1、市外购房迁入: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配偶和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2、市外投靠迁入(包括父母投靠子女和子女投靠父母):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需提供未婚证明和在迁出地无工作单位证明。
3、市外招工、引进人才类人员迁入: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单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才聘用证书》、录聘用证明。
4、市外投资类迁入: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单位证明、投资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证明、资产评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