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种类

2024-05-12

1. 票据的种类

票据种类有哪些?

票据的种类

2. 票据的种类


3. 麻烦问下,会计里面的几种票据的区别,有没有谁有表格形式的体现啊~~

汇票
本票
支票
信用功能
基于出票人和付款人信用,除见票即付,还可另行指定到期日,为信用证券。
《票据法》上本票限于见票即付,为支付证券。
见票即付,属支付证券。
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
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
对出票人资格要求
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可。
只能为银行。
必须使用本名、提交合法身份证件开立支票存款帐户,存入足够支付的款项,并预留本名的签名样式和印章样式。
对付款人资格要求
银行汇票付款人为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商业汇票付款人为商品交易活动中接受货物的当事人或与出票人签订承诺委托协议的银行。
与出票人为同一银行。
有从事支票业务资格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付款人、收款人名称。
“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收款人名称。
“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可授权补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必须与在银行预留印鉴的印章和签名式样一致)、付款人名称。
付款期限
见票即付者,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者,自到期日起10日内。
出票日起2个月内。
同城支票为出票日起10日内;异地适用的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权利消灭时效
见票即付者,自出票日起2年内有效;远期汇票自到期日起2年内有效。
自出票日起2年内有效。
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有效。

麻烦问下,会计里面的几种票据的区别,有没有谁有表格形式的体现啊~~

4. 票据包括哪几种

主要的票据有:汇票 (BILL OF EXCHANGE)、本票(PROMISSORY NOTES)、支票 (CHEQUE)、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QUE)。
本票
定义
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

必要项目
拿到一张本票后,这张本票是否生效,根据《日内瓦统一法》规定,这张本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
1.标明其为“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承诺;
3.出票人签字;
4.出票日期和地点;
5.付款地点;
6.付款期限,如果没有写清的,可以看作见票即付;
7.金额;
8.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旅行支票
定义
旅行支票是一些大银行大旅行社开出,供旅行者使用的一种支票,支票的金额是固定的。
必要项目
拿到一张支票后,这张旅行支票是否生效,根据《日内瓦统一法》规定,这张旅行支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
1.写明其为“旅行支票字样”;
2.出票人名称;
3.购票人的初签;
4.兑付人的复签;
5.固定金额;
6.记名抬头人。
汇票
定义
汇票是一个人(出票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与书面支付命令。
作用
出口商以逆汇方式(托收、信用证)结算货款时,需要出具一种书面凭证向进口商索取款项的依据。汇票就是出票人(出口商)向付款人(进口商)开出,要求付款人立即或在一定时期内无条件付款的一种单据。
必要项目
拿到一张汇票后,这张汇票是否生效,根据《日内瓦统一法》规定,这张汇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
1.标明其为汇票字样;
2.注明付款人姓名或商号;
3.出票人签字;
4.出票日期和地点;
5.付款地点;
6.付款期限;
7.金额;
8.收款人的名称等。
种类
1.按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商业汇票(Trade Bill);
2.按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银行承兑汇票(Bank’s Acceptance Bill);
3.按付款时间不同:即期汇票(Sight Bill or Demand draft)、远期汇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
4.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Clean Bill)、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

5. 票据种类

票据的种类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2、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我国的本票和汇票的区别主要有:(1)汇票的当事人有三个,而本票当事人只有二个;(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于是银行。(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免票即付,而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3.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收付款的人。我国的支票同汇票的不同,其区别主要有:(1)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汇票的付款人不限于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见票即付,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票据种类

6. 票据种类

票据种类有:汇票、本票、支票。
一、票据的种类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2、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3、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收付款的人。

二、汇票、本票和支票中当事人关系的共同的特点
1、票据由出票人签发。
2、由付款人(或是委托他人或由出票人自己)按照票面金额支付。
3、票面金额的支付是无条件的。
4、票面金额的支付必须有确定的日期或应在法定的期限内。
5、票面金额的支付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的。

7. 不同类型票据都有哪些特点

一、票据行为的特点
1、要式性
要式性是指票据行为是一种严格的书面行为,应当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票据行为人必须在票据上签章,其票据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有利于票据的安全流通。
2、文义性
文义性是指票据行为的内容均依票据上所载的文义而定。这是票据要式性的具体表现。票据文义直接决定票据的权利和票据义务的范围和最高限度。我国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3、无因性
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只要具备法定形式要件,便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其基础关系(又称实质关系)因有缺陷而无效,票据行为的效力仍不受影响。如甲签发汇票给乙,签发票据的原因是甲购买了乙的商品。之后,甲发现乙提供的商品有质量问题,但这并不能免除甲对乙的票据责任,至于甲乙间的商品质量纠纷只能另行解决。
4、独立性
独立性是指在同一票据上所作的各种票据行为互不影响,各自独立发生其法律效力。如无行为能力人的出票行为无效,但有行为能力人已在票据上背书、承兑,则背书、承兑有效;被保证的债务无效,保证人的保证行为只要要式具备便有效;票据本身或票据上的签字是被伪造的,真正在票据上的签名而完成的票据行为有效。许多国家的票据法都确立了票据行为的独立原则,目的是为了保证票据的流通和社会交易的安全。
5、连带性
连带性是指同一票据上的各种票据行为人均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由于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和无因性,这就使持票人的权利实现受到影响,因此票据法规定了连带原则,以保护持票人的票据债权。我国《票据法》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票据变造的特点
(1)行为人是无票据更改权的人
原记载人之外的人擅自更改票据上的记载事项的,属无权行为,构成票据的变造。
(2)行为人改变的是签章之外的票据记载事项
变造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假冒他人名义,而是意在改变票据文义所表示的票据权利义务,如将票据金额改变加大,将到期日变造提前等。如果有假冒他人名义、改变票据上签章行为,应以票据伪造对待。
票据变造和票据伪造虽同为不法行为,但发生的效果却有不同;票据变造的,变造之前的签章人就原记载事项负责,变造之后签章人,对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票据伪造的,真实签章人就票据文义负责而不论其签章于伪造之前后。票据变造的具体方式,可以是改变票据上的记载事项,也可以是涂销票据上的记载事项。但是,票据权利人涂销票据记载事项的,发生抛弃票据上部分权利或者全部权利的效果,不属于票据变造。

不同类型票据都有哪些特点

8. 票据分为哪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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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应

付票据

分两种情况:

(1)以市场利率计息——金融负债

(2)无息应付票据——经营负债

2.优先股

从普通股股东角度看,优先股应属于金融负债

3.应付项目

(1)大多数应付项目是经营活动中应计费用,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款、应付账款等,均属于经营负债。

(2)“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包括优先股的应付股利和普通股的应付股利),均为筹资活动的应计费用,因此属于金融负债。

4.递延所得税负债

经营资产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列为经营负债;
金融资产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列为金融负债。

5.长期应付款

融资租赁引起的属于金融负债;其他属于经营负债

6.其他负债

通常列作经营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