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2024-05-20

1. 成都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成都 公积金 管理中心上班时间:周六可以去办理。星期六上午:09:00-12:00。 公积金提取 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作息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城中服务大厅( 成都市 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 退休 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 北京 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成都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2. 成都市社保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表

首先,社保:1.社保里的医疗和生育对时限有要求,从欠费之月起,医疗在中断的第4个月内,生育在第2个月内补缴上,就没影响。超过时限,要重新缴费连续12个月,才能报住院费或生育报销。你可以自己算算这个时间,如果不急可以先不参保,以后单位参保接上就是了,以前参过保的年限,金额还在你的账户里的。不会清零或没有了。2.如果不想中断的,可以自己缴,这个比较麻烦,又牵扯到户籍是不是大成都的,且成都市每个区县的一些外地人员个体参保条件的规定不一样。没法儿细说,只有自己去问问想参保的社保局,一般是在以前单位和你的成都户籍地能参。这个流程是:前单位暂停——个体参保——个体暂停——后单位参保。时间要衔接上,自己要算好。提示:如果个人缴是没有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也就是发生什么意外或被解除合同,没有保障的。现在很多单位说把社保的钱给员工自己交,其实就是钻了这个空子。也是违法的!其次,公积金:这个其实跟社保不是一家人哈,不要牵扯在一起,且社保是社保局管理,公积金是房管局管的。要想咨询,可以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96319。最后,社保是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为你参保,没有参保的,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8条):工作没满一年的,可以索要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说的有点多,希望能帮上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成都市社保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首先,社保:1.社保里的医疗和生育对时限有要求,从欠费之月起,医疗在中断的第4个月内,生育在第2个月内补缴上,就没影响。超过时限,要重新缴费连续12个月,才能报住院费或生育报销。你可以自己算算这个时间,如果不急可以先不参保,以后单位参保接上就是了,以前参过保的年限,金额还在你的账户里的。不会清零或没有了。2.如果不想中断的,可以自己缴,这个比较麻烦,又牵扯到户籍是不是大成都的,且成都市每个区县的一些外地人员个体参保条件的规定不一样。没法儿细说,只有自己去问问想参保的社保局,一般是在以前单位和你的成都户籍地能参。这个流程是:前单位暂停——个体参保——个体暂停——后单位参保。时间要衔接上,自己要算好。提示:如果个人缴是没有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也就是发生什么意外或被解除合同,没有保障的。现在很多单位说把社保的钱给员工自己交,其实就是钻了这个空子。也是违法的!其次,公积金:这个其实跟社保不是一家人哈,不要牵扯在一起,且社保是社保局管理,公积金是房管局管的。要想咨询,可以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96319。最后,社保是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为你参保,没有参保的,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8条):工作没满一年的,可以索要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说的有点多,希望能帮上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成都市社保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4.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3-4层。
联系电话:(028)86279513

扩展资料
成都市从1992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02年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2004年8月成立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主任为胡旭光。12月底,机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在邛崃、蒲江、金堂、大邑、新津、郫县、崇州、龙泉驿、彭州、都江堰、新都、青白江、温江、双流十四个区(市)、县设立了垂直管理办事机构。各区(市)、县管理部的主要职责由基本职责和授权职责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职责:
履行职责范围:本区(市)、县所属行政区域
1、归集支取管理
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转移、封存、托管等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
受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交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
2、委托贷款管理
受理及初审公积金委托贷款合作项目的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申请;
负责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回收、催收等贷后管理。
3、会计核算管理
核算本部门管理费用;
核算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和职工个人明细账;
核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明细账;
办理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的账务核对;
为职工提供账户查询。
核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委托业务手续。
4、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使用管理
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本息回收;
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利息支付;
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业务档案管理
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业务档案;
管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档案及贷款合作项目档案。
管理会计档案。
二、授权职责
中心法人授权各管理部负责人,在履行基本职责的前提下,依据本协议在所属地区行使下列管理权限:
1、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
2、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转移、封存、托管等申请;
3、审批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交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4、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
5、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申请;
6、审批办理本区域内的跨行资金(200万元以内)转账手续。
参考资料: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百度百科-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 成都公积金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28-12329。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12345市长公开电话)采用电话自助查询(IVR)和人工座席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公积金各业务咨询等服务,服务时间为全天24小时。
电话自助查询(IVR)服务包括以下几项:
1、公积金政策查询
提供公积金政策咨询服务
2、贷款资格及额度查询
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和可贷额度查询
3、业务指南
提供各类业务和操作流程帮助
4、个人账号查询输入个人账号和查询密码查询账户余额
5、缴存范围及比例查询
缴存范围、对象,缴存基数及比例咨询
6、公积金各受理网点查询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地址及电话

扩展资料
人工服务包括以下几项:
1、个人业务咨询
个人业务咨询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资料咨询。
2、单位业务咨询
单位业务咨询主要包括网上政务大厅系统的操作指导及咨询服务。
3、其他相关服务
接听、接收、答复、转办、催办、回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的投诉、建议及其他诉求。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页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成都公积金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6. 成都公积金中心在哪里

法律分析:成都市的公积金中心在城中服务大厅(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3、4楼电话:028一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成都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查询成都公积金查询中心。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现的,但是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便提取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只有当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离休、退休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出境定居的;或需提取同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职工需要提取公积金时,单位需要予以核实,并且为职工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拿到提取证明后才可向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满足条件被准予提取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 成都公积金中心在哪里

法律分析:成都市的公积金中心在城中服务大厅(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3、4楼电话:028一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成都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查询成都公积金查询中心。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现的,但是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便提取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只有当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离休、退休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出境定居的;或需提取同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职工需要提取公积金时,单位需要予以核实,并且为职工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拿到提取证明后才可向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满足条件被准予提取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成都公积金中心在哪里

8. 成都公积金中心在哪里?

法律分析:成都市的公积金中心在城中服务大厅(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3、4楼电话:028一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成都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查询成都公积金查询中心。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现的,但是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便提取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只有当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离休、退休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出境定居的;或需提取同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职工需要提取公积金时,单位需要予以核实,并且为职工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拿到提取证明后才可向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满足条件被准予提取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