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报非法传销

2024-05-10

1. 如何举报非法传销

凡事儿都讲证据。看完下文好好想想吧。
    多年来,很多求助者都抱怨国家为什么不打击传销?在极个别地区对于传销举报无门,当地工商公安更有包庇之疑,眼皮下成千上万的传销人员,有些传销课堂离政府机关办公地点相差无几,难道真的是传销“行业”里所说的一样?这是“国家暗箱扶持,密秘引进的行业吗”?
    其实,国家已经加大的打击传销力度,从《禁止传销条例》到《组织领导传销罪》颁布已经有四年的时间了,四年的时间里国家破获了很多大的传销案件,严重打击了传销的嚣张气焰。以山东政府为例,山东曾经是传销的泛滥区,从2004年到2008年把传销基本赶出了山东,但赶出并不代表灭亡,这些从山东迁出的传销团伙分布在河北、河南、安徽、山西、陕西。对于南方的传销,以广西为主,我不用过多介绍,大家都知道广西已经成为传销者的天堂。国家已经加大的打击力度,颁布法律,拔打传专项款并在央视各大媒体上揭幕传销,报道传销的危害性。
    大家都应该明白,在打击传销活动中,公安工商也有一定的难度,这个难度就是经费和取证。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参与传销者只能说服、教育、遣散,没有抓捕和拘留的权力,对于组织和领导传销者,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拘捕。但是在传销体系的中下层严格意义上说都是受害者,对于这样人群只能通过说服劝解。可悲的是传销人员把这种劝解当成打“负面”,更加事无忌惮的参与传销活动。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自己。每一次工商公安接到举报,对于民房里的传销人员只能没收传销工具,而对传销人员最多说的一句话就是“你们在做传销,尽快回家”。
    有些人就会问“为什么B级人员不抓呢?为什么抓了几天就放回来呢”?其实,工商公安也想抓,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什么叫证据?工资单、汇款单、申购单、体系图(网络图)、传销组织者名单、更重要的是人证。对于这样的证据连参与的传销人员都没有,这就说明传销组织者是非常狡猾和隐蔽的。在破获的各大传销案件中,很多是高级别传销人员举报,然后配合公安工商追查证据打击传销组织。仅凭公安工商独立寻找传销组织证据,难度是很大的,需要长时间取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才能打掉一个传销组织。
    试问一些传销人员,当你们到公安工商举报说自己被骗了几万、几十万时,你们能拿出证据吗?你们不觉得可悲吗?当你们参与这个传销组织的时候,他们什么凭证都不会给你留下,全凭嘴说承诺,而你们在金钱欲望的促使下,你们全部陷入了传销谎言之中。
    工商局公平交易处是专门打击传销的部门,但是这个部门并不是以打击传销为主,日常还要处理一些商业诈骗等其它案件,而每次打击传销必须要联合公安部门,因为有公安配合打击才有力度。一次大的行动需要几个部门配合,一旦打掉传销团伙,按照规定要遣散传销人员。有一些工商局由于经费不足,只能当场教育遣散,不能给传销人员一一买车票遣送回原籍。更有一些传销人员把公安工商买的车票退了或者到下一站下车继续返回传销窝点,继续参与传销。常此以往当地的部门对于传销活动也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最后泛滥成灾。
    很多传销人员醒悟后,第一句话就是埋怨国家不打击,当地政府纵容。反过来说为什么不从自身找原因呢?想想自己当初吧!如果当初不那么贪婪,如果自己能上网查一些资料,参与传销之前去有关部门核实,又怎么会陷入传销的谎言之中,最终家破人亡、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身败名裂。清醒后明白了一切骗局,还反过来说国家没有宣传,没有打击。网络上每天都有受害人的讲述,我们的网站四年前就开始大量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全国很多媒体报纸都在追踪报道传销的谎言,而你们有几个人相信的。说什么网上都是“负面”,说什么国家“宏观调控”,真为你们的无知而感到可笑。现在是信息时代,网络是第一媒体,而你们却“认贼做父”传销人员说什么你们信什么,亲友如何劝说都无济于事。等到了事情发生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才大量的找资料看文章。我希望大家平时多宣传一些传销的危害性,多了解关注一些传销的案件,不要以为传销离你们很远,其实它就发生在你们的周围。
    对于我,与你们从未相识,我为什么要去欺骗伤害你们?破坏你们赚钱的机遇?请你们理智的想想!
    抱怨国家、责怪当地政府,这些都可以理解,但是个人因素希望大家要理智考虑。还是那句话,国家和公司正在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请不要埋怨责怪!自己遇事理智一点,相信必须建立在证据之上!

如何举报非法传销

2. 举报非法传销去哪里举报?

法律分析:
确定是传销组织并掌握了证据的,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是暴力型的传销组织,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3. 非法传销组织怎样举报?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和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坚决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严格规范传销培训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加强对传销培训活动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查禁非法传销培训活动的重要性。非法传销培训活动是非法传销组织和个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经常采用的一种手段。一般集中在居民住宅或宾馆、礼堂、会场、影院等场所,其形式隐蔽,监管难度大,极易成为不法分子进行迷信、帮会、邪教、煽动性宣传及虚假广告宣传的重要途径。如不及时予以查禁打击,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将会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引起高度重视,要采取有效措施,将非法传销培训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查禁非法传销培训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对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传销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严格规范传销培训活动。凡举办和承办传销培训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提前15日,将培训申请书(载明培训场地、人数、时间、授课内容、授课人等事项)报培训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传销培训活动,也不得为非法传销培训活动提供场地等便利条件,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秉公执法,从重从严惩治违法犯罪分子。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对传销培训活动进行监管和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但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请各地将贯彻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公安部

非法传销组织怎样举报?

4. 如何举报非法传销

法律分析: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举报非法传销只需拨打110。
法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5. 传销是非法集资吗?

传销不是非法集资。传销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非法集资”分类包括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扩展资料: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传销培训教材不仅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学的要素,极易诱人上当。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国外只有传销这一个概念。
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这跟国内的传销是两个概念。
中国式传销 :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从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中提取少量提成。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让你学会怎么骗人,然后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约、摊牌、跟进、直至以各种方式交齐入会费或者加盟费。
中国式传销是建立在精神控制的基础上,即让你通过他们的传销培训洗脑后自发的去组织进行传销;另外一些会控制你的人身自由,没收所有物品,并且通过暴力使你认可这些谎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集资

传销是非法集资吗?

6. 非法集资向哪里举报


7. 非法集资是传销吗

  非法集资和传销是两个不同的行为,其在法律上的定性也不同。
  《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非法集资是传销吗

8. 非法集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非法集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可以拨打110,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可以向银监会、工商局(电话12315)举报投诉,由当地银监、公安、工商等部门介入查处。
法律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有关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等单位参加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指导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