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市场的参与者不包括( )。

2024-05-13

1. 证券发行市场的参与者不包括( )。

经纪人。参与者:1、证券发行人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2、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投资者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截至2007年5月8日,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达9436万。(1)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目前是我国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2)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拥有资金、信息、人力等优势,他们包括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QFII等。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为实现资本增值或通过市场化模式并购扩张也会参与证券市场投资,成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3、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1)证券交易所。其主要职责在于:提供交易场所与设施;制定交易规则;监管在该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会员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确保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2)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主要指证券公司(专业券商)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部(兼营券商);(3)具有证券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4)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5)资产证券评级机构;(6)证券投资的咨询与服务机构。4、自律性组织在我国证券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协会。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它发挥政府与证券经营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证券业的发展,维护投资者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完善证券市场体系。我国证券业自律性机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国债协会。5、证券监管机构依据《证券法》,证券监管机构是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是我国证券管理体制中的核心构成部分,其核心地位由我国《证券法》第1条和第166条加以明确。第1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第166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履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这两条总括了中国证券会的法律地位:是我国最高的证券监管机构,是专门的证券监管机构。

证券发行市场的参与者不包括( )。

2.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1、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    2、证券投资者   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投资者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截至2007年5月8日,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达9436万。   (1)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目前是我国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   (2)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是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拥有资金、信息、人力等优势,他们包括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QFII等。   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为实现资本增值或通过市场化模式并购扩张也会参与证券市场投资,成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   3、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   (1)证券交易所。其主要职责在于:提供交易场所与设施;制定交易规则;监管在该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会员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确保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2)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主要指证券公司(专业券商)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部(兼营券商);   (3)具有证券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4)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   (5)资产证券评级机构;   (6)证券投资的咨询与服务机构。   4、自律性组织   在我国证券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协会。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它发挥政府与证券经营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证券业的发展,维护投资者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完善证券市场体系。我国证券业自律性机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国债协会。   5、证券监管机构   依据《证券法》,证券监管机构是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是我国证券管理体制中的核心构成部分,其核心地位由我国《证券法》第1条和第166条加以明确。第1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第166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履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这两条总括了中国证券会的法律地位:是我国最高的证券监管机构,是专门的证券监管机构。

3.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投资者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截至2007年5月8日,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达9436万。个人投资者目前是中国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机构投资者是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拥有资金、信息、人力等优势,包括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QFII等。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为实现资本增值或通过市场化模式并购扩张也会参与证券市场投资,成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4.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1.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等。2.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这些主体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其本身的作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券市场参与体系。  1)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   2)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投资者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截至2007年5月8日,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达9436万。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目前是我国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拥有资金、信息、人力等优势,他们包括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QFII等。3)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具有证券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资产证券评级机构;证券投资的咨询与服务机构。   4)自律性组织:在我国证券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协会。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5)证券监管机构:依据《证券法》,证券监管机构是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3.综上所述,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

5.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投资者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拓展资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1、证券帐户和结算帐户的设立这是专门为投资者买卖证券而设立的,证券帐户用于记录投资者的买卖证券情况,结算帐户的作用在于证券交易中为买卖双方清算交收服务。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帐户,实际上就是证券公司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建立了一种服务的关系,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公司提供证券交易的有关服务。2、证券的托管和过户托管就是证券持有人将其所持有的证券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这样便于交易结算,也比较安全;过户就是根据证券交易清算交收的结果,将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事实记录下来;所用的形式是将一个所有者帐户上的证券转移到另一个所有者帐户上,这种转移是股权、债权的一种转移,它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经办。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这是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权、债权的登记,它是根据证券交易中结算、交收、过户的结果进行的,这种登记是确定了投资者的权利,并形成了证券持有人名册。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这就是在实际履行交易双方的责任,完成一方交付证券,另一方支付价款的过程,这样证券交易才能完成,下一步的交易才能开始并继续。5、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一般来说,证券在发行后并上市交易,在投资者之间流动,发行人再难以掌握哪些人持有证券,但是要向股东派发权益,或者向债权人支付利息,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据证券持有人登记名册派发,可以做到准确、便捷,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它有一个限定,就是与上述业务有关的事项,这是合理的,也可以说是相关业务的延伸,这是又一项法定的职能。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除了上述六项业务外,还会有一些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提供的服务,但它需要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

6.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有

1.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等。2.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这些主体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其本身的作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券市场参与体系。  1)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   2)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投资者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截至2007年5月8日,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达9436万。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目前是我国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拥有资金、信息、人力等优势,他们包括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QFII等。3)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具有证券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资产证券评级机构;证券投资的咨询与服务机构。   4)自律性组织:在我国证券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协会。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5)证券监管机构:依据《证券法》,证券监管机构是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3.综上所述,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1发行人:政府、政府机构、公司(企业)
2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各类基金。
政府机构:中央银行、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门机构。
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权财富基金、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各类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
3中介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4自律性组织: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5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8. 什么是证券的发行人,谁可以是发行人?

证券的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证券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它们是证券的供应者和资金的需求者。发行人的多少和发行证券数量的多少,决定了发行市场的规模和发达程度。 
  一般而言,发行人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类:①政府。中央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或筹措经济建设所需资金,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国库券、财政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这些即是国债。地方政府可为本地公用事业的建设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我国目前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券。②股份公司。对筹设中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行股票是为了达到法定注册资本从而设立公司;而对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行股票和债券的目的是为了扩大资金来源。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③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措资金,经过批准可公开发行金融债券。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经过批准的非股份有限公司,可在证券市场上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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