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政策是什么意思?

2024-05-12

1. 移民政策是什么意思?

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移民政策是指移民国家推出的政策信息,移民人士可以根据政策内容选择自己想去的移民国家。每个国家的移民政策是不同的,申请条件也是不一样的,所以需要根据国家移民政策的规定申请移民。
移民的好处:
1.移民以后孩子上学比较轻松,而且可以节省大量的费用
如果你的孩子是想要通过留学生的方式去外国念书,比如去加拿大或者美国的一些名校念书,每年需要支付的学费就是一个不小的金额,一年大约在三十万人民币作用。而且留学生是没有永久居住的资格的,同样来说,留学生能够上外国的好大学的难度实在是不小。但是如果你通过百万元左右的花费就可以移民到外国,那么不仅仅有永久的居民资格,而且孩子上大学的学费也饿只有留学生的五分之一。
2.国外社会福利比较优越
由于中国是一个人口非常庞大的国家,所以在社会福利上稍微占下风。外国的福利非常好,其中比较受关注的就是终生医疗免费的保险,只要住进医院了,在很多国家医疗的费用都是国家政府承担的。社会的福利金,老年时候的养老金,都是很优厚的,比如加拿大,养老金甚至到了一年六万元的地步,是不是很方便?
3.国外一流的教育制度
国外对于重点大学的建设非常的成功,世界级名校更是数不胜数,很多人移民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也有进入到世界名校读书的机会。他们的教育资源非常的优厚,在有的国家,从小学一直念到高中全部都是政府承担费用,而且大学学费也是非常少,但是教学质量却非常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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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政策是什么意思?

2. 移民政策是什么意思

移民政策,就是一个国家接收移民的官方标准。
 
一般会包括:是否接收投资移民(以及投资移民的资金额度,投资期限等);哪些技术人才移民有加分;亲属移民的条件等等。
 
移民政策是浮动的,每隔几年,该国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都会有相应做出调整。

3. 移民的政策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扩展资料:
移民需要递交的材料
(一)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二)《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三)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四)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移民政策

移民的政策

4. 什么是移民国家

到底什么是移民?

5. 中国移民政策

中国移民政策: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4、本款1、2、3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5、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7、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提出申请。 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三条  外国人在中国居留,必须持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或者居留证件。身份证件或者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根据入境的事由确定。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缴验证件。

中国移民政策

6. 中国移民政策的详细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第三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第四条 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第五条 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第十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以及联合年检证明、验资报告、个人完税证明。 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二)《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三)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四)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所指人员申请时,属于配偶的,还需提交婚姻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其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其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及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其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第十六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国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第十七条 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提出申请。 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第十九条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 ”字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第二十条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三个月。确因实际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国累计居留满三个月的,需经长期居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但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一年。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或者十年。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五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外国人, 发给有效期为十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第二十二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损坏或者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向其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公安机关经审核对没有丧失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规定情形的,一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第二十三条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内容变更的,应当在情况变更后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换发或者补发。第二十四条 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同时收缴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宣布作废: (一) 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 (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 (四)未经批准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三个月或者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一年的。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到原居留证件签发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第二十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以及签发、换发、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二)“以上”、“以内”皆包括本数。中国移民网推荐:相关具体的政策以及其他移民资料请到中国移民网具体了解所需要的办理项目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7. 什么是移民国家??

英语里似乎并没有对应的”移民国家“和”非移民国家“的概念。因为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是允许外国人拿绿卡和申请国籍的,只是各国对移民的积极度有不同,但并不存在一条线来划分移民国家和非移民国家。
至于汉语中的这个”移民国家“的概念,我的理解是该国有比较积极地移民政策且该国人口来源多元化的发达国家。著名的移民国家有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等。
但中国也有几十万人移民到日本呢,但一般不把日本算作”移民国家“。原因可能是因为日本居民来源比较单一,移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不大。
至于为什么没有很多外国人移民到中国。我个人认为,原因有如下几点:
1.生活水平不足以吸引别国国民移入。
2.环境和食品问题。
3.有墙。外国人来到中国就跟自己的朋友圈失去联系了。
4.特殊体制。

什么是移民国家??

8. 移民政策

法律分析: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 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 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法律依据:《中国移民政策》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 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 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