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是指什么?

2024-05-13

1. “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是指什么?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七)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九)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
  投资者认为其与他人不应被视为一致行动人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相反证据。

“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是指什么?

2. 怎么理解股权融资中的一致行动人?

1、怎么界定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1)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2)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3)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4)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5)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6)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7)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8)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9)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10)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1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12)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投资者认为其与他人不应被视为一致行动人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相反证据。
2、股权融资中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狭义上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联合起来收购一个目标公司股份并就收购事项达成协议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也就是联合收购(ConsortimOffer)人;广义上不仅包括联合收购人,还包括在证券交易和股东投票权行使过程中采取共同行动的人。
在企业持续发展、多轮融资直至上市中,创始团队的持股比例会逐步的稀释下调,如何保障企业能沿着企业的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保持对经营管理的掌控权,成为极大挑战。而这两年因争夺控制权发生的频率越来越广泛,国美、雷士照明等都纷纷爆发大战,而还没有被媒体曝光的企业更是不胜枚举。
在遵守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规则前提下,创始团队保持控制权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通过设立A、B股来提升创始团队的投票权,有的通过双GP的产业并购基金来扩大经营影响,还有的不断扩充白武士的拉长名单,更多的则是通过建立一致行动人来保障企业的实际掌控。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以上两个的区别 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
关联方是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一致行动人: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控制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的人。狭义上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联合起来收购一个目标公司股份并就收购事项达成协议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也就是联合收购(Consortium Offer)人; 广义上不仅包括联合收购人,还包括在证券交易和股东投票权行使过程中采取共同行动的人。
最终受益人:从普遍意义上来说,公司最终受益人一般应该指的是股东,而且大部分公司会认为依据控股股东追溯到的实际控制人为最终受益人,当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管关联、代持还是隐形股东,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谁是最终受益人,最终受益人就要承担股东的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4. 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的股东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的股东不是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一、一致行动人的定义: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一致行动人是指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一致行动人的含义:
1、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2、狭义上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联合起来收购一个目标公司股份并就收购事项达成协议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也就是联合收购(Consortium Offer)人;
3、 广义上不仅包括联合收购人,还包括在证券交易和股东投票权行使过程中采取共同行动的人。
三、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1)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2)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3)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4)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影响。
(5)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6)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它经济利益关系。
(7)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8)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9)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10)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自己或者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1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12)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四、具体解释
对于上述12组一致行动人,有些抽象,现举例进行解释说明:
第一组中:1公司控制2公司,1与2是一致行动人;

第二组中:1、2公司受3公司控制,1与2是一致行动人;
第三组中:A某在1、2公司中同时担任董事,1与2是一致行动人;
第四组中:1公司参股2公司,并对其重大决策产生影响,1与2是一致行动人;
第五组中:1公司和A某为2公司取得3公司的股份融资,2与1和A是一致行动人;
第六组中:1公司和2公司有合伙关系,1与2是一致行动人;
第七组中:A某持有1公司30以上股份,并与1同持2上市公司股份,A某与1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第八组中:A某在1公司任董事,并与1同持2上市公司股份,A某与1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第九组中:A某在1公司任董事,其父亲B与1公司同持2上市公司股份,B某与1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第十组中:1上市公司董事A某与其妻B某同时持有1上市公司股份,A与B为一致行动人;
第十一组中:1上市公司董事A某与其控制的2公司同时持有1上市公司股份,A与2为一致行动人;
第十二组中:1和2公司有关联关系,1与2为一致行动人。
五、一致行动人的法律地位
1、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2、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

5. 怎么理解股权融资中的一致行动人

一、怎么界定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1)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2)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3)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4)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5)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6)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7)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8)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9)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10)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1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12)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投资者认为其与他人不应被视为一致行动人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相反证据。
二、股权融资中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狭义上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联合起来收购一个目标公司股份并就收购事项达成协议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也就是联合收购人;广义上不仅包括联合收购人,还包括在证券交易和股东投票权行使过程中采取共同行动的人。
在企业持续发展、多轮融资直至上市中,创始团队的持股比例会逐步的稀释下调,如何保障企业能沿着企业的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保持对经营管理的掌控权,成为极大挑战。而这两年因争夺控制权发生的频率越来越广泛,国-美、**照明等都纷纷爆发大战,而还没有被媒体曝光的企业更是不胜枚举。
在遵守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规则前提下,创始团队保持控制权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通过设立A、B股来提升创始团队的投票权,有的通过双GP的产业并购基金来扩大经营影响,还有的不断扩充白武士的拉长名单,更多的则是通过建立一致行动人来保障企业的实际掌控。
一致行动人在企业起步融资阶段就可设计和规划,创始人通过协议、公司章程来约定和联合创始人、经营团队、机构投资人的代表权利和权益,从而保持对企业经营的实际掌控。

怎么理解股权融资中的一致行动人

6. 投资者怎么判定为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