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普遍采用的组织形式

2024-04-29

1. 企业普遍采用的组织形式

企业组织的形式主要有: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公司制企业

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其主要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或3个以上发起人,多者不限。(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人所拥有的比例来表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份来表示的。(3)股份转让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需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

公司制企业的优点:(1)容易转让所有权。(2)有限债务责任。(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

公司制企业的缺点:(1)组建公司的成本高。(2)存在代理问题。所有者成为委托人,经营者成为代理人,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委托人利益。(矛盾需要协调)(3)双重课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利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不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这在客观上必将推动整个社会经济技术的进步。企业的发展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技术进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

企业普遍采用的组织形式

2. 按组织形式划分,我国的企业可分为

企业组织主要形式有:一、个人独资企业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公司制企业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3. 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包括

典型的企业组织的形式主要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三、公司制企业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其主要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或3个以上发起人,多者不限。(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人所拥有的比例来表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份来表示的。(3)股份转让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需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公司制企业的优点:(1)容易转让所有权。(2)有限债务责任。(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缺点:(1)组建公司的成本高。(2)存在代理问题。所有者成为委托人,经营者成为代理人,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委托人利益。(矛盾需要协调)(3)双重课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利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不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这在客观上必将推动整个社会经济技术的进步。企业的发展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技术进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包括

4.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1、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
二、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的税收影响;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独资
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合伙
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
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特点:
(1)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还规定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因此其所有权的转让比较困难。
公司
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资本无需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程度不如股份有限公司那样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必向社会披露,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比较简单,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其本质也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

5.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存在的形态和类型,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形式。无论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都应具有两种基本的经济权利,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它们是企业从事经济运作和财务运作的基础。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对企业理财工作有重大的影响。
一、企业组织形式的具体分类
1、独资
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2、合伙
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
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特点:
(1)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还规定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因此其所有权的转让比较困难。
3、公司
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资本无需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程度不如股份有限公司那样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必向社会披露,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比较简单,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其本质也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6. 下列公司应采用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某省三家国有钢铁公司以等额股份重组,成立北方钢铁集团公司。该公司应采用的组织形式是( )。 
    A.有限责任公司
    B.无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股份无限公司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7. 我国建立现代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什么?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
企业的类型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独资
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合伙
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
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特点:
(1)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还规定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因此其所有权的转让比较困难。

公司
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资本无需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程度不如股份有限公司那样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必向社会披露,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比较简单,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其本质也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建立现代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什么?

8. 企业的三种组织形式分别是什么

  许多人都分不清企业和公司之间的区别,其实公司的全称为公司制企业,是企业三种组织形式之一,所以可以用企业来代替公司,反之则不行,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三种组织形式。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公司制企业
  
   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其主要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或3个以上发起人,多者不限。
  
   (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人所拥有的比例来表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份来表示的。
  
   (3)股份转让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需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