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保2019财政补贴

2024-05-09

1. 西安医保2019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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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实施定额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80元进行补贴,其中,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个人缴费40元。(一)与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对象身份重叠人员的缴费。2019年参保缴费,财政定补以外的差额部分40元/人/年由县民政局代缴,个人不再缴费。乡镇应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标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二)与卫计部门全额资助对象身份重叠人员的缴费。2019年参保缴费,由卫计部门全额代缴,个人不再缴费。乡镇应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标识为卫计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确保其享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倾斜政策。(三)2018年11月30日国办系统动态锁定后,上述特殊人员若有变化的,由民政、卫计部门在2018年12月10日前下发相应变更名单,乡镇做相应调整和医保系统标识。

西安医保2019财政补贴

2. 陕西医保报销

月普通门诊就诊次数累计15次以上;连续3个月内普通门诊就诊次数累计30次以上;月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累计6000元以上;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累计20000元以上;个人账户用完进入“自费段”和需要使用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经举报有违反《办法》规定行为的。

医保卡使用范围
一、门诊、急诊费用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二、住院的费用
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1、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3. 陕西省医保报销政策规定

陕西省医保报销政策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居民住院24小时内携带医保本及身份证到所住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登记。出院时,由医院直接报销。居民个人只需交纳个人自付的费用。生育保险报销还要携带结婚证。医保报销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指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具体如下所示:1、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有些城镇规定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最后一条根据每个地方不同政策便可以享受医疗报销。城镇医疗报销的主要是指是在医院看病、用药、住院、手术等,可以通过医保卡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医药费用的报销,城镇医疗保险比较专一,项目规模和覆盖面较大,但其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赔付有限,这个时候笔者建议参保人可另行购买商业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社保进行组合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陕西省医保报销政策规定

4. 西安民政医保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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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镇居民患大病花钱1万元以上的部分,就可按照比例享受大病报销。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合规票据,都可报销。报销窗口设在全市各区县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经办处。调整起付线让更多城镇居民受益为让城乡居民摆脱大病致贫的困境,西安、宝鸡、延安、汉中4市于去年开始在我省率先试点大病保险。经过一年试点,参与此次大病保险工作的西安市发改委、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决定,今年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1.5万元调整至1万元。“经过去年一年试点,我们发现城镇居民报销费用与新农合报销费用相比少了很多,受益人数也少于新农合参保人数。这次调低了城镇居民的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是想让更多城镇居民享受政策,获得医疗补贴。”西安市相关部门负责医改工作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投保费用提高城乡居民都涨了5元西安市的大病保险由政府补贴与大病基金划拨实现投保,城乡居民个人无需缴纳任何保费,只要正常缴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保险,合规费用就能报销。今年,政府提高了城乡居民的投保费用,城镇居民大病投保从原来的人均15元,提高至20元;农村居民投保从原来的25元,提高至30元。今年对于农村新农合参保居民的大病报销起付线没有做调整,仍为8000元,就是说,参加新农合居民在大病报销时,自付部分须在8000元以上方可报销。今年产生的大病费用均按新政策报销从今年10月中下旬起,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低的政策才明确,那此前已经办过报销手续的人,他们的费用是按什么标准报销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从今年初开始,由于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正在研究和制定中,经办单位只收取了居民的报销票据,并没有实际兑付报销的费用。10月中下旬,新的政策明确后,便开始了兑付工作。很多年初就提交了报销票据的居民,目前才开始陆续领取到报销的费用。因此,从今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所花的大病费用中,只要是合规票据,均按照新政策进行报销。

5. 西安省医保卡每月补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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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帐户补助标准国家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医疗补助经费,以公务员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每月按1%的标准划入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补助标准参保公务员患病住院或门诊特殊慢性病就医医疗费,当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厅级公务员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和已退休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个人自付超过本人年工资收入5%以上部分予以补助。处级及其以下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个人自付超过本人年工资收入10%以上部分予以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补助标准参保公务员患病住院或特殊慢性病门诊就医医疗费,当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补助标准是:大额医疗补助金准予支付范围内(10万元)的医疗费用,厅级公务员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含已退休的上述人员)按规定自付10%部分中的90%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子以补助,个人负担其中的10%。其他参保公务员个人按规定自付10%部分中的80%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子以补助,个人负担其中的20%。大额医疗补助金准予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厅级公务员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含已退休的上述人员),90%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子以补助,个人自付10%。其他参保公务员80%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子以补助,个人自付20%.床位补助标准1.厅级公务员和其它医疗照顾人员(含已退休的上述人员)住院可住单人间,每天的床位费为60元。其中,住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1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金支付50元;住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金支付52元。2.处级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处级人员(含已退休的上述人员)住院可住标准间,每天的床位费为:住三级医院40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1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金支付30元);住二级医院每天的床位费为30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金支付22元)。

西安省医保卡每月补助多少

6. 陕西医保新政策

记者26日从陕西省政府获悉,为减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省政府制定陕西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到2022年底,陕西省将全面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具体定额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基金运行实际确定。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个人账户可支付      配偶、父母、子女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推进落实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      支付比例不低于50%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立足保障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完善付费机制,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日间手术及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推行按病种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科学合理确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和患者主动使用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药品。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开展中医药传统特色疗法。      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鼓励患者在门诊就医      完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政策。进一步做好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工作,统一全省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将部分诊断明确、发病率高、需要长期门诊治疗以缓解和控制病情,且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不断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对部分适合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慢特病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更好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鼓励患者在门诊就医。      职工医保门诊保障待遇支付      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综合考虑统筹地区基金承受能力、次均门诊费用、就诊次数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保障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并做好与住院保障待遇的衔接。职工医保门诊保障待遇的支付要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对不同等级和类型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差异化的支付比例,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专科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支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协同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长期处方管理等,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首诊,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      以“零容忍”态度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优化门诊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强化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落实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创新门诊就医服务管理办法,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健全医疗服务监控、分析和考核体系,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提供诊疗服务。完善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      个人账户本金      和利息归个人所有      建立健全对个人账户全流程动态管理机制,做好收支信息统计。严格执行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基金稽核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对个人账户使用、结算等环节的审核。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个人账户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

7. 陕西省医保报销政策规定

陕西省医保报销政策规定如下:1、门诊报销比例标准:(1)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60;(2)镇卫生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40;(3)二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30;(4)三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20。2、住院报销比例标准:(1)辅助检查药费报销比例标准: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报销;(2)手术费报销比例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有补偿;(3)住院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标准: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30。3、大病报销比例标准:(1)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者全年全年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将分段进行补偿;(2)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全年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将分段进行补偿;(3)参加了医保缴费的,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一年报销比例限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陕西省医保报销政策规定

8. 陕西省医保报销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居民住院24小时内携带医保本及身份证到所住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登记。出院时,由医院直接报销。居民个人只需交纳个人自付的费用。生育保险报销还要携带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